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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征婚骗局

作者:特邀撰稿人 周利成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7-02 星期一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制度使男女双方在不了解的情况下组成家庭,虽鲜有幸福可言,但很少有借婚行骗、携款潜逃的事情。

    20世纪30年代,征婚广告盛行后,一些不法分子骗婚的新闻屡屡见报。1936年3月至11月的《益世报》《北洋画报》《小快报》等报刊,曾曝光过若干起女子借征婚之名骗财骗物的案例。

1936年3月13日,《益世报》刊登的《蔡韫石先生也曾因征婚上当》一文。

    1936年,一位24岁的男士,独身在天津工作多年,略有积蓄。男大当婚,到了适婚年龄的他也开始设想着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因该男子在天津举目无亲,故一直没有人为其做媒。一天,他见某报广告栏中刊登有女子征婚广告,年龄、家庭甚合心意,遂前往应征。双方一见钟情,交往异常顺利。数日间,双方见面多次,并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女方携男子拜见“岳母”。“岳母”对他很是中意,奉为上宾,“唯要求其先交一部分彩礼,以便添买嫁妆”。男子成婚心切,遂将数年积蓄倾囊而出。把彩礼交给“岳母”后的第二天,他再去拜访时,已是人去楼空。至此,男子才如梦初醒,知道受骗。但因不知女方迁往何处,不知其真实姓名,徒唤奈何。事后,他听朋友说,之前北平此类骗局甚多,直至市政府明令禁止刊登征婚广告,此类骗人把戏才慢慢减少。为此,该男子现身说法,以“被害一青年”之名将自己的经历写成文章,刊登于1936年3月5日的《益世报》,借以提醒他人谨防上当受骗。

1936年10月13日,《益世报》刊登的《征婚者骗局太多大学生刘锡祉君饱受欺骗》一文。

    1935年冬,天津男子蔡韫石也曾因征婚被骗。当时,他觉得事关名誉和颜面便三缄其口。在蔡韫石阅读“被害一青年”撰写的文章后,突起同病相怜之感。他深感如果不及时戳穿这类骗局,她们势必会肆无忌惮,以致更多的被害者出现。于是,他鼓起勇气向报社投稿。同年3月13日《益世报》刊登了《蔡韫石先生也曾因征婚上当》一文。

    蔡韫石遇到的女骗子显然要更高明些。征婚过程大同小异,不同之处是,女方在婚约议定之后,绝口不提彩礼之事,以表明并非买卖式婚姻。这女子俨然是一个从容不躁、成熟老练的惯犯。他们二人时常出双入对,彼此以未婚夫、未婚妻称呼。忽有一日,蔡韫石照例前往女方家中,见她愁眉不展,问其缘由,却闭口不言。在蔡韫石的追问下,女方才“勉为其难”地说:“昨日接到家父来函,在外经商本来一帆风顺,但上月因市面不佳,以致周转不灵,如在二三日内,不得千元相助,定会血本无归,家父肯定会自尽了断。我身为不孝之女,眼见父亲走上不归路而不得相救,怎不让人肝肠寸断。苦盼能够有人出资通融,数日后即可加息归还。”当时,蔡韫石本已备足500金做婚礼之用,他想即将成为一家人,便慷慨解囊。女方得款后转悲为喜,发誓定会一生相报。随后,她对蔡韫石说:“这笔钱我要亲自送往,以便面慰父亲,大概四五日即可回津。母亲在家中,还需韫石多多照顾。”其情真意切,感天动地。蔡韫石丝毫没有察觉到半点虚假和破绽。后因工作忙碌,他接连四日未到女方家中,第五日到女方家门外时,见大门上贴了一张招租条,心中顿感不祥,但仍强打精神,询问同院之人。邻居说:“这家已离开三日,不知搬到哪儿去了。”在确定受骗后,蔡韫石最先想到的是请官府追缉,但不知女方真实姓名,又无照片可寻,只得自认晦气。亲友得知此事后,都责怪他过于荒唐,被爱情冲昏了头。他自己也深感处事太不慎重而不断自责。痛定思痛,感觉婚姻大事,还是由亲朋介绍较为稳妥,绝不可随意应征了!

    蔡韫石最后在文中寄语适婚青年,切不可再蹈覆辙。他还提议:凡有相同被害经历的人,都可站出来发声,以便唤醒后来人。天津地方政府也可效仿北平的做法,对征婚广告加强管理。最后,报社编辑也在文后提醒想要应征的男士:“婚姻非儿戏,一征即来,一见即爱,必无好果。盼青年们对此终身大事,千万慎重!”

    此后,又有一位名为刘锡祉的男士给《益世报》投去文章,讲述了他的征婚受骗经过。1936年,刘锡祉来天津投考某大学,被该校录取后,曾因攻读过度,大病一场。病中的他,孤身一人,没人照料,便产生了寻妻结婚的念头。对于婚姻,刘锡祉的父母曾应允他可自由择娶,不加干涉。适时,他在本埠某报广告栏中见有一女子征婚,遂投函应征。初次见面,刘锡祉对女方印象很好,来往一星期后,女方母亲便劝他不必住校,因家里无有男子,可搬来同住,也算互相有个照应。搬出学校时,刘锡祉的同学曾警告他说:“大都市不比乡下,黑幕太多,需多加小心,万不可上当受骗。”当时,他只认为同学是在开玩笑,执意去女方家同住。两个月后,刘锡祉与女方一家关系甚为融洽,并未觉得他们有丝毫恶意,反而觉得母女二人很真诚,处处使人感激。于是,提醒他的同学也不再多言。又过了一段时间,双方正式订婚,并筹备结婚手续。

    刘锡祉家经济还算富足,但一时也不易筹寄巨款。女方家索要的嫁妆,如:金镯子、金戒指及其衣物等,预算在千元,而家中只寄来700银元。随后,他又去信,在信中说明:“结婚当日应用之款,待父母二老来津主婚时随身携带。”拿到钱后,刘锡祉就放在皮箱内。翌日清早,他照例到学校上课,下午回来时,却见家门紧锁,以为是母女二人上街。于是,他去了附近友人家等候。到了晚上,刘锡祉见她们仍未归家,觉得事态不妙,遂破门而入,发现不但放在皮箱内的700银元不翼而飞,其他贵重物品也被拿走。刘锡祉急忙回到学校,与同学商议善后办法。同学说,此种事情只能防患未然,若被骗,只好自认倒霉。即使报警,也决不易寻获。

    笔者查阅当年报刊,征婚受骗的新闻屡见不鲜,却未见有破获此类诈骗案的报道。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6月29日 总第3239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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