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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海军之肇始

——从《艺局章程》到《选派船政生徒出洋肄业章程》

作者:特邀撰稿人 郭 琪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8-06 星期一

    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以恭亲王奕訢、两江总督曾国藩等人为代表的清朝官员感受到了西方列强带来的巨大冲击,面对这“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奕訢等人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师法西方以求强国。同治五年(1866),左宗棠密奏请设轮船局,制定《艺局章程》,开始学习西方的造船、驾驶技术。光绪二年(1876),李鸿章、沈葆桢等人议定了《选派船政生徒出洋肄业章程》,开始选派学生留学英、法学习船政知识。从学习造船到培养人才,中国近代海军的雏形逐渐形成。

艺局学堂起源头

清朝留英学生柏锐参观英国水雷艇厂后,受该厂总司事之托,将船图式样及船价行情转交清政府。图为《伦敦水雷艇船图》式样。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在19世纪60年代的清王朝,兴办洋务无疑是外交、军事、教育等方面一次重大变革。这场变革以在朝廷主持大局的恭亲王奕訢和在地方执掌实权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为核心的洋务派主导。他们顶住了顽固派施加的巨大压力,开始逐步实施自己的主张。

    洋务派首先将目光对准军事工业。咸丰十一年(1861),两江总督曾国藩在安庆设立内军械所,次年,江苏巡抚李鸿章在上海设立三所洋炮局,自此掀起了官办军事工业的热潮。同治三年(1864),闽浙总督左宗棠命人在杭州利用西方的技术,尝试着制造了一艘小轮船,算是小试身手。两年后,他完成了镇压太平天国余部的任务后,决心集中精力操办轮船事务。同治五年(1866)五月十三日,左宗棠在密奏中指出,“从前中国虽许通市,番舶鳞集南洋,然彼贪贸易之利,素仰中国之威,未敢妄逞”,如今,“各国向以船炮称雄海上……火轮兵船已成英吉利遂用以入犯,厥后寻衅生端,逞其狂悖”之倚仗。为此,左宗棠请求同治帝拨款购买机器、招募西方造船专业人士,设立轮船局,开设造船铁厂,并将地址选在了福州。九月,左宗棠调补陕甘总督,便推荐沈葆桢接管轮船局,总理船政事务。十一月初五日,左宗棠详细记录下自己关于轮船事务的构想,拟定了《艺局章程》,呈递到军机处。他又根据法国驻上海总领事白来尼的建议,任命通晓官话汉字的法国人日意格为造船铁厂正监督、德克碑为副监督,承办造船一应事务。同时,轮船局还与二人签订合同,以铁厂开厂之日开始计算,5年之内要建造150匹马力的大轮船11艘和80匹马力的小轮船5艘。为了鼓励两位洋监督,合同规定,只要能够按时完成造船任务,同时教会艺局学生学会按图造船且能自行驾驶,还会额外嘉奖两名监督2.4万两白银,其余西洋匠师等共6万两白银。

    所谓艺局,其实就是轮船局开设的专门教授西方船舰知识的船政学堂。按照《艺局章程》,学堂分为前后两堂:前堂学习法文,主要培养造船人才;后堂学习英文,主要培养驾驶人才。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学堂规定就读学生除过年可以回家,端午、中秋给假3天外,其余一律不得给假。学生吃饭、住宿、医疗等均由学堂负责,每月额外发给4两银子。每3个月组织一次考试,按成绩分等,第一等学生赏洋银10元,第二等不赏不罚,第三等记惰一次。这些学生5年后毕业,以水师员弁擢用。在左宗棠与继任者沈葆桢的努力下,轮船局及学堂日渐完善,陆续培养出一批批的本土人才。

留洋章程见苦心

    尽管船政学堂培养了不少人才,但清朝距离西方先进的船舰技术仍有差距。同治七年(1868),《中美续增条约》签订,为清朝学生赴美留学提供了条约依据,也逐渐打开了清政府向西方派遣留学生的窗口。同治十二年(1873),总理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抓住这个时机,向同治帝请求派遣船政学堂的优秀学生出洋留学。其中,前堂的优秀学生留学法国,“深究其造船之方,及其推陈出新之理”;后堂的优秀学生留学英国,“深究其驶船之方,及其练兵制胜之理”。同治帝深以为然,很快批准。沈葆桢紧接着又提出了实施方案,设计出留法、留英学生的学习大纲。光绪二年(1876)十一月二十九日,沈葆桢与钦差北洋大臣李鸿章、福建巡抚丁日昌、督办船政的三品京堂候补吴赞诚等会商派遣船政学生留学事宜,并联名上奏光绪帝,奏请选派华、洋监督率领船政学堂学生出洋。

    在奏折中,李鸿章与沈葆桢等人表示,派遣船政学生出洋留学一事事关重大,速则3年、迟则5年必有成果。三品衔候选道李凤苞学识宏通,志量远大,熟谙中外交涉事宜,办事尤为练达,可以出任华监督;原任造船铁厂正监督的日意格虽已回国,但其在轮船局任职已久,跟学堂的学生情谊融洽,适合作为洋监督。而在出洋名额与经费上,李鸿章等人仔细盘算后,确定留洋学生为30名,学习年限为3年,出洋经费约需20万两白银,分别从闽海关税收、福建省厘金、船政专项费用中提出,分三批汇付。

    与这份奏折一同呈上的,便是《选派船政生徒出洋肄业章程》,其主要内容分为十条:一、由华、洋监督会商办理出洋学习事务,负责为留学的船政学生在英、法寻觅老师,华监督负责支发华人员工与学生们经费,洋监督负责支发洋教员及华人文案的经费,遇事二人商量办理,实在无法定夺则呈报给通商大臣决定;二、制造学生14名和制造艺徒4名,赴法国学习造船技术,一方面聘请相关老师传授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到当地的船厂学习法国最新的技术,如果其他地方有新式机器等,由两位监督带领前往量绘学习,在法国游历每年以60天为限;三、驾驶学生12名,赴英国学习驾驶兵船的技术,到英国后须先去水师学堂学习英文,等英文过关后再送到格林回次抱士穆德大学院学习,其间由两位监督带领去各炮台兵船矿厂游历,一年后再上大兵船及大铁甲船学习英国水师各法;四、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先行照会英、法公使,以便咨照两国外务院办理相关事务,学生留学期间每3个月由华、洋监督会同考核甄别,考试成绩送到船政大臣处再转至通商大臣处备查,毕业时由专业老师考核,通过了才可毕业;五、留洋学生当中如果有愿意学习矿务、化学及交涉公法等专业的,由两位监督会商挑选,根据其才能分别安排学习去处,学费仍由监督支付,并随时抽查成绩,学习时间亦为3年,学成后也需经过专业老师考核,通过后方可毕业;六、两位监督及留洋学生从出洋到回京的所有肄业功课、游历见闻及日用事务均需详细记录在案,每半年汇送船政大臣查核,并抄送南洋大臣和北洋大臣复核,“或别国有便益新样之船身轮机及一切军火水陆机器,由监督随时探明,觅取图说分别绘译”;七、如果所请老师不能实心教授,或者学生无故荒废学业,均需要由两位监督会同督察,如果学生生病,需要就医调理,费用由监督支给;八、此次选拔留洋学生,应由两位监督追溯学生的过往成绩验看,不可滥竽充数,如果在英、法确实无力学习以致退学回国,则其费用由监督自付;九、华、洋监督需互相监督,如不负责任可随时汇报并更换,学生中如有优异者,两位监督可以专折上奏;十、此次章程以3年学有所成为限,3年后如有变化,则由船政大臣与通商大臣会商裁定相关事宜,外人不得干预。

甲午海战试身手

    李鸿章之所以如此支持沈葆桢筹办船政学堂学生出洋一事,也是受到了日本的刺激。就在上奏《选派船政生徒出洋肄业章程》的当年,李鸿章在烟台阅视英国人的海军操练,发现有日本人在英国的铁甲船上随同操练,打听之下得知日本已经派遣了7人跟随英国兵船学习。考虑到英、法两国不仅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更掌握了最先进的造船技术和海战战法,李鸿章终于下定决心支持沈葆桢,派遣学生出洋学习船政。

    光绪三年(1877),李凤苞、日意格两位监督带领随员马建忠、文案陈季同、翻译罗丰禄,以及30名学生、艺徒出洋,其中留英学生12名,除一人因病提前回国,均取得了优良的成绩;留法学生14名,除一人病故外,其余都取得了总工程师文凭,4名生徒亦学有所成。之后,李鸿章又先后于光绪七年(1881)、光绪十二年(1886)派出了两批船政留洋学生,分别学习海军军制、造船、建筑等知识。从此,朝廷派遣学生留学英、法等国的举措延续了整个光绪朝。

    数年后,这些学生学成归国,很快就成为清朝南洋水师和北洋水师各舰的骨干指挥:刘步蟾出任北洋水师右翼总兵,在光绪二十年(1894)的中日甲午黄海海战中代替受伤的丁汝昌督战指挥,次年在威海卫海战中殉国;林泰曾出任北洋水师镇远舰管带,后升任北洋水师左翼总兵,指挥镇远舰参加黄海海战后回港时不慎触礁,心怀愧疚自杀殉国;蒋超英出任南洋水师澄庆号管带,参加了中法马江海战;林永生出任北洋水师经远舰管带,在黄海海战中奋勇杀敌,最终以身殉国……如是种种,在参加黄海海战的12艘北洋战舰的指挥官中,竟有半数出身于此,不可不说留学效果斐然。

    这些留洋学生不仅打开了国人的眼界,更将西方先进的船舰知识、海军军制等近代海军思想带回国,为清朝建立起了一支近代化的海军。虽然他们也曾经历了黄海海战等失败,但依旧无愧于是中国近代海军肇始之奠基人。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8月3日 总第3254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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