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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联姻未得善终

——曹锟之子与袁世凯之女离婚案

作者:特邀撰稿人 周利成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8-13 星期一

    民国时期的两位大总统袁世凯与曹锟曾经结成儿女亲家,按照当年的择偶标准,称得上是门当户对了。但曹锟之子曹士岳与袁世凯之女袁祜贞的婚姻仅维持了5个月,就因琐事上演家暴,以致闹上法庭,最终以协议离婚收场。由于当事人双方均为名人之后,此案一时成为津城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大公报》《益世报》《北洋画报》《天津商报画刊》对此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

家暴频出 曹士岳锒铛入狱

    曹士岳,字幼珊,是曹锟的老来子,因自幼备受家人溺爱,便养成了放荡不羁的性格。他不学无术,经常外出游玩,他还酷爱手枪,在自家地下室放枪打靶。

    1936年底,曹士岳娶袁世凯第十四女袁祜贞为妻。袁祜贞过门后,夫妇二人感情还算融洽。只是曹士岳玩性不改,经常涉足烟花柳巷,其妻屡加规劝,他不但不听,“反触其怒,实施虐待”。据《益世报》刊登的《曹锟之子曹幼珊被控虐待发妻》一文称:4月21日,曹士岳酗酒而归,袁祜贞又多言相劝,不料他竟扭“袁氏发际,将其右臂拧折,一时不能动转,并以手枪将电话机打坏”。袁世凯之子袁克文知道此事后大为震怒,随即报警。26日,英租界工部局派人赴曹士岳宅搜查,抄出手枪11支,除3支领有持枪执照外,其余均为非法持有。工作人员当即将曹士岳连同手枪一并送往工部局讯明,27日下午他又被移送至天津市警察局。在警局,曹士岳否认对妻子有虐待行为,说:“当晚因给糕点铺打电话要点心,竟闻对方的诟骂之声,一时气愤,故将电话机摔坏。”警局遂将其转送至位于西窑洼的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讯办。到了法院,曹士岳被收押于看守所“耻”字第4号牢房,牢中仅其一人。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曹士岳哪里见过如此阵势,面对低矮湿暗的牢房,曹士岳懊悔万分并拒绝家人探视。当晚,检察官就派法医到英租界33号路(今和平区大理道)袁宅给袁祜贞验伤,据法医称:“袁女(即袁祜贞)右臂确系外力拧折。”

    此案发生后,曹、袁两家的好友多次奔走调停,但因双方意见很难统一,毫无进展。袁家坚持提起诉讼,拟向被告曹士岳索要医药费1万银圆、返还陪嫁费5万银圆、赡养费24万银圆,总计30万银圆。转眼间,曹士岳被押法院看守所已有20余天,其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开始接受亲人的探视。后经曾任过北洋政府的交通总长吴秋舫等人调解,加之曹士岳在看守所内患病,袁家情绪稍有平复。

    1937年5月20日《大公报》刊登了一篇《曹锟第十一子曹士岳保释》一文,文中写道:19日,法院派人赴曹宅,将一部分不动产予以查封。检察官先赴袁宅检验袁祜贞伤情,再到看守所提审被告曹士岳。经检察官确认曹士岳患病在身,告其家属可让他回家治病,需“担负1万元保证金在外候审”。下午5时,曹士岳被释放回家。但又有消息称,袁祜贞当时已怀有身孕,经此惊吓回到袁宅后流产,身体极为虚弱,“地检处定今日(20日)下午三时传讯证人,调查伤害情形”。据首席检察官说:“如果法医鉴定袁祜贞为重伤,即使曹、袁两家达成庭外和解,法律上也不允许。”

息事宁人 曹家同意支付“出洋费”

    曹士岳保外就医回到曹宅后,闭门不出,经过几日的治疗病势渐愈。身体康复的曹士岳又恢复了原状,每日吃喝玩乐,俨若无事。6月初,经曹、袁双方好友出面调解,两家达成和解意向。双方对曹士岳、袁祜贞今后“不再同居”(即离异)均已表同意,但条件细目仍需续商。因此案关乎曹家颜面,遂主张避用“离异、赡养费之类不冠冕的名词”。又因袁祜贞意欲离婚后赴美国调养,曹家遂提议将“赡养费”改为“出洋费”。但对于袁家所提“出洋费”数目,曹家拒不认同。于是,袁祜贞再次具状天津地方法院称,曹家不肯向原告交付“出洋费”,可见毫无诚意。曹士岳重伤原告之身体,致其流产,均属触犯刑章。天津地方法院接状后,拟于7月1日下午3时开庭审理此案。就在接状当天,双方好友再次劝解并请吴佩孚出面调解。最终,曹、袁两家终于达成和解,曹家同意向袁祜贞支付“出洋费”12万银圆。

    曹、袁两家虽然达成和解,但《天津商报画刊》却不依不饶,就“出洋费”一词又做起了文章。6月15日刊登了蜀云撰写的《曹少奶奶出洋》一文:“‘出洋费’这个词,此前一直都是被男人所独占。至若太太、奶奶之流,因离婚而取得‘出洋费’,袁曹离婚案可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此案前,私人送孩子出洋称“自费”,公家给钱留学的称“官费”,都并不得用“出洋费”一词。曹袁两府均为政治之家,做事自应有政治味道。他们两家的离婚案未经“堂上太爷所断”,而采用政治方式和平解决,自然可用“出洋费”的名义送少奶奶出洋。而且离婚后,男女双方本该离得越远越好,美国远在万里之外,“出洋费”一词用得也算天衣无缝,恰到好处。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8月10日 总第3257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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