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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们的率先垂范

——从几件档案看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的家国情怀

作者:付世魁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5-24 星期五

毛泽东始终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存有敬畏之心

    近代以来,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底层民众尤其如此,各有各的艰难,想来皆然。全面抗战开始后,更是民生凋敝。毛泽东的老家有不少亲戚,知道他后来成为共产党的领袖,遇到一些苦难,难免会找他寻求帮助,这也是人之常情。

1950年9月20日,毛泽东给黄克诚、王首道、邓子恢的电报。

    毛泽东的表兄文运昌,让来延安的一位青年给毛泽东捎来一封书信,希望毛泽东能让他和一些乡亲来延安,谋个差事,也许可以改善一下家里的经济状况。

    1937年11月27日,毛泽东给文运昌回信说,他和乡亲们都不宜来延安,因为无法解决大家的家庭负担。信中说:“这里仅有衣穿饭吃,上自总司令下至伙夫,待遇相同,因为我们的党专为国家民族劳苦民众做事,牺牲个人私利,故人人平等,并无薪水。如兄家累甚重,宜在外面谋一大小差事俾资接济,故不宜来此。道路甚远,我亦不能寄旅费。”“我为全社会出一些力,是把我十分敬爱的外家及我家乡一切穷苦人包括在内的。”

    文运昌作为毛泽东的表兄,从小与其关系密切。1925年毛泽东回韶山发动组织农民运动,与文运昌在一次聚会时险遭逮捕,结果文运昌掩护毛泽东脱险,自己却被捕了,后经多方营救才获释。后来,文运昌长期颠沛流离,生活艰辛,1951年才与毛泽东再次相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以上率下,公而忘私,不搞特殊化。对于利用“公权”为自己和自己的亲朋好友谋私利的事情,他始终是拒绝的,不但自己不搞,也严格要求下属不要搞诸如旧社会那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情。公私分明,是他一贯的做法。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的事情,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

    1950年9月20日,毛泽东在给黄克诚、王首道、邓子恢的电报中,明确指示:“据说长沙地委和湘潭县委现正进行在我的家乡为我修筑一所房屋并修一条公路通我的家乡。如果属实,请令他们立即停止,一概不要修建,以免在人民中引起不良影响。是为至要。”

    作为党和国家领袖,毛泽东也并非不近人情。他经常拿出自己的工资和稿费,来接济生活困难的亲戚朋友,帮助他们渡过难关。1954年3月2日,毛泽东在致田家英的信中说:“李淑一女士,长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书为业,年长课繁,难乎为继。有人求我将她荐到北京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

1954年3月2日,毛泽东致田家英的信。

    李淑一是革命先驱柳直荀的遗孀,也是毛泽东和杨开慧的好友。1957年毛泽东曾写下著名的《蝶恋花·答李淑一》的一首词,寄托他对亡妻杨开慧和烈士柳直荀的哀思。照理说,作为对革命烈士亲属的照顾,由毛泽东推荐李淑一到文史馆工作,也没有违反什么原则,也不是必须录用,似乎无可厚非。但是,毛泽东推荐了几个都没被录用,一方面说明文史馆的条件非常严格,有自己的选人标准,非真正的“大材”很难进去;另一方面也说明,毛泽东本人认为他推荐的人选没被录用的事情很正常,自己不能苛责于谁。既然几次都没推荐成功,毛泽东反而觉得自己再推荐就有点不好意思了。这也是毛泽东提出要用自己的稿费来资助李淑一的原因。

    这说明,毛泽东并非不近人情,相反,他宁愿用自己的个人能力去帮助别人,也绝不会去违反原则,以权压人。我们要学习他“专为国家民族劳苦民众做事,牺牲个人私利”的为民情怀,始终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存有敬畏之心,始终谨慎用权,对人民负责。

周恩来绝不占公家一点便宜

    周恩来少年时代,曾写下“愿相会于中华腾飞世界时”的豪言壮语,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伟志向。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都始终注重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他曾在45岁生日时,写下《我的修养要则》,以明心志。

    周恩来始终克己奉公,心系他人,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绝不含糊。1958年,周恩来接到远房弟媳陶华来信,得悉江苏省淮安县准备由政府出钱修葺他家的房屋时,他除派办公室人员去电制止外,6月29日,他又亲自写信给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对相关事宜进行叮嘱。信中写道:一、政府为我家修房,“万万不可”,即汇款五十元,请只将屋漏部分修好;二、除留陶华住所外,其余交公;三、公家接管后,“万不要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引人参观,如再有人问及,可说我来信否认这是我的出生房屋,而且我反对引人参观”;四、公家如无别种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五、为提倡平坟,请即将我家坟墓深葬,“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周恩来在信中一再提出不要引人参观他家房屋,“否则,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周恩来总理这种绝不占公家一点便宜,甚至舍小家为大家,一切崇尚节俭的高尚情操,深深影响着几代人。

1961年1月16日,周恩来办公室代其写给江苏省淮安县委的信。

    在执行各项规定方面,周恩来始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不但要求自己做到,而且在制度面前,讲规矩不讲面子。

1958年6月29日,周恩来写给江苏省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的信。

    1961年1月16日,周恩来让办公室代其给江苏省淮安县委写信,对他们在中央三令五申不准送礼的情况下仍然送来一些家乡土特产(藕粉、莲子、馓子等)一事,进行批评和教育,并委托办公室寄去100元钱,偿付易变质土特产品的价款,退回了送来的针织品。他还指示工作人员将1960年1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寄给他们,“请江苏省委、淮阴地委和淮安县委负责同志认真阅读,坚决按照通知的精神办。”

朱 德毫不犹豫地同人民站在一起

    朱德出身贫苦佃农人家,深切了解民间疾苦。虽然经历过民国几次革命的洗礼,屡立战功,闻名海内,1922年,为了求得真理,他毅然抛弃高官厚禄,前往马克思的故乡德国,在柏林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他从入党那一刻起,就毅然抛弃了所有的名利,只为一个党,一个主义和真理。

    作为军队总司令的朱德,离家一别十余年,自然家事也挂念。全面抗战爆发不久,1937年9月5日,朱德给家里写信,希望家人接到书信后,告诉他家里的情况。同时,嘱托侄子如果到前线来,需要带些钱来,因为自己没有一文钱。27日,他写了一封书信给家里,问及儿子、侄子、外甥等人在干什么,要培养他们参加革命。还嘱托说“那些望升官发财之人,决不宜来我处;如欲爱国牺牲一切,能吃劳苦之人,无妨多来。”

    不久,其外甥随军队来到山西,得知家里的情况。11月29日,朱德给好友戴与龄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家中近况颇为寥落,亦破产时代之常事,我亦不能再顾及他们。惟家中有两位母亲,生我养我的均在,均已八十,尚康健。但因年荒,今岁乏食,恐不能度过此年,又不能告贷。我十数年实无一钱,即将来亦如是。我以好友关系,向你募二百元中币,速寄家中。”“我亦不能还你,请做捐助吧。”

1937年11月29日,朱德写给戴与龄的信。

    戴与龄是朱德儿时的好友和同学。接到这封求助信后,他立即给朱德母亲寄去200元,帮助她们渡过难关。后来戴与龄还多次帮助朱德的亲属,并动员自己的亲属投奔抗日前线。他相信朱德要走的路和要做的事是正确的,他仅仅救济了两位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迈的母亲,而朱德要救全天下无数受苦受难的母亲。

    朱德是万人敬仰的八路军总司令,他甚至需要找人借钱去尽一个儿子的孝道,他是全天下最穷苦老百姓的总司令,尽管他不名一文,但是他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是人民的光荣。

    1946年11月30日,《解放日报》为庆祝朱德六十寿辰出了一期专刊。彭德怀在题为《你创造的人民军队已成为保卫人民利益的坚强力量》的文章中说:“你一生的历史证明,凡是中国民族、中国人民受苦难、受压迫时,你毫不犹豫地同人民站在一起,勇敢地站在斗争的最前线,数十年如一日”。彭德怀对朱德的这一评价是恰如其分的。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5月24日 总第3377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魏安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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