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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江西处决汉奸第一案

作者:杨 杰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3-30 星期一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紧接着汪伪政权宣布解散。9月14日,日本第十一军司令官笠原幸雄在江西南昌呈递降书;18日,九江的日本海军由龙图长久大佐向国民政府海军总司令陈绍宽的代表张日章少将缴械投降。至此,江西抗战结束。

    随后,饱受汉奸迫害的中国人民,十分渴望审判和惩治他们,因此全国民众要求严惩汉奸的呼声不断高涨。1945年9月27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由行政院拟定的《处置汉奸草案》及国民参政会通过的《汉奸自首条例》。自此,国民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缉捕汉奸,并对已逮捕的汉奸进行公审、量刑、判决,而那些还没落网的汉奸犹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

法网难逃

    在江西南昌有一家名为“璇宫”的饭店,因其坐落在国民党江西省党部的对面,所以使这个装潢讲究的饭店在当地名气不小。1946年1月28日晚,有一行人来到了璇宫饭店206客房的门前,房客听到门外有异常声响,慌忙起身急步窜向房门,耳贴门板。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房客问:“谁?”门外的人答:“先生要茶水吗?”“你等等”房客边说边把门拉开一条缝隙。同时,房门被猛地撞开,只见2个手拿短枪的青年人乘势急步冲进房间,用枪指着房客,令其趴在地上。紧接着又进来2个大汉取出绳索将房客紧紧地捆绑起来,经一番仔细搜身,只在他身上发现一柄小洋刀,银钱若干。随即这行神秘人将房客带离了璇宫饭店。

    原来这个被抓的房客就是在抗战时期危害江西安义、靖安、奉新、永修等地百姓的大汉奸范俊文。他为了躲避通缉,觉得“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便悄悄地离开安义县,潜逃到江西省会南昌。范俊文本妄想着如何花钱消灾,结果刚刚落脚南昌就被抓获。

累累血债

    范俊文,河南开封人,行伍出身。1939年,他在陆军105师当兵,后投奔到第九战区挺进队。1942年9月,外出执行任务时,范俊文趁队友不备将其杀害,并携枪投靠驻江西的日本浪人古园,经古园推荐进日军佐佐木部队充当密探。因范俊文极端残暴,加上手段毒辣,后又充任汪伪安义县特务队队长。

    范俊文自投敌之后,丧失人格,认敌为友,依附日寇势力大肆烧杀抢掠,欺压无辜百姓,残害抗日军民,无恶不作。在百姓写的血泪控诉信中,无不揭示其犯下的滔天罪行:1943年2月,范俊文指挥汪伪安义县特务队捉到傅庸印、杜芸乐、帅伟球等4人,不问青红皂白,活生生地用火烧死了他们;1944年8月间,范俊文受日军冈田宽的指使,率特务队烧杀抢劫安义县城附近的集镇和村庄,任意抓捕并强迫百姓承认藏匿中国兵,不承认就酷刑逼供,承认后或烧或杀,所被杀害者竟达40多人;9月2日,范俊文串通日军偷袭靖安县乌沙里村,抓捕湖溪乡乡长万里耀、通讯员熊国海,押解至安义县鼎湖镇板溪街杀害,并将所有财物、文件洗劫一空;12月29日,范俊文率特务队在靖安县昭毕潭捉到国民第一集团军情报人员陈老勋、宫九成、杨叶等9人,严刑逼供后带至鼎湖镇板溪街全部杀害;1945年2月,范俊文率特务队特务30多人,袭击了江西省保安第七团第二情报站,将抓到的情报员陶生根及伙夫龚树村杀害,继以火焚;4月,范俊文在安义县罗四黄村抓住情报联络员黄功滨,当即严刑拷打,未获结果……

依法审判

1946年7月,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有关审理汉奸范俊文的军法判决书(部分)。

    落网后的范俊文自知双手沾满抗日志士与无辜百姓的鲜血,难逃一死。他面对不知何时降临的末日,内心惶恐,惴惴不安。1946年3月16日,范俊文被押送到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看守所羁押,依据《处理汉奸案件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法庭对范俊文汉奸案开展了各项调查取证。尽管范俊文避重就轻,狡猾地推卸罪行,但在他的审讯笔录中可以看到其在安义、靖安、奉新、永修等地勾结日寇、横行霸道的种种罪行。7月9日,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合议庭正式开庭审理范俊文汉奸案。审判官涂震球当庭宣读起诉书,洋洋万言,历数了范俊文的十大罪状,主要是:“凭借敌势,专一搜杀抗日志士和无辜百姓,任意抢劫,迫诈民财,奸淫妇女无数,被害县区民众不下数千余人。曾将被害人灌水致死;或将被害人先浇汽油,再以火烧死;或以铁条烧红……”在法庭上范俊文为自己的罪行开脱、百般狡辩,其丑恶“表演”激起庭上旁听者强烈的愤慨。

    不久,合议庭再次开庭,范俊文神情紧张地站在被告席上,听取审判长钟举正宣读判决书:“范俊文通谋敌国,充任有关军事之职役,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连续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其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之生活费外,自应全部没收。”当范俊文听到被判处死刑时脸色顿时发青,身形站立不稳。10月24日,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及武汉行辕核准了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对汉奸范俊文的死刑判决。

末日来临

    1946年11月14日7时,审判官涂震球率行刑队来到地处南昌市东岳庙的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看守所递送对汉奸范俊文立即执行死刑的文书。看守所的所长接过文书详阅后,一边安排人员提押范俊文,一边迅速组建临时法庭。

1946年11月14日,汉奸范俊文的点名单。

    8时10分,范俊文来到看守所的临时法庭。一见到临时法庭上的法官,他便知道死神已经降临,顿时面色苍白,站立不稳,两个押送他的法警只得用力将其扶持。法官循例问了姓名、年龄、籍贯等,接着宣读死刑执行书。看守所照例为死囚准备了烧酒、红烧肉、馒头。此时,范俊文并无吃肉喝酒的心情,为了壮胆也只是喝了3杯烧酒,随即呜咽着起身由押送他的法警扶持缓缓向看守所外走去。行出所外由监刑官张国良率行刑队将范俊文绑上人力车,沿南昌市民德路东、胜利路及中山路游街示众,“沿途百姓,观者如堵,无不拍手称快”。当绑有范俊文的人力车行至顺化门外的汽车站附近时,范俊文自知离刑场不远。法警令其下车步行,他“行十余步即腿肚发软,无法行走”,全无以前霸道嚣张、凶横恶煞的模样,“虽令其前行亦不理,乃于南莲公路侧老飞机场处,由行刑兵对准范逆后脑打去”。枪声响过,范俊文应声倒地,全身痉挛,血从其后脑流出,行刑兵又对准他的左胸复补一枪。约1分钟后,“法警将尸体翻转仰上,由监刑官检验气已绝”。9时20分,汉奸范俊文就这样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范俊文死后,他的尸体当即由家属雇人运至荒郊草草入殓了事,连墓碑也不敢立。这就是卖国求荣的汉奸下场。文中所示档案为江西省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3月27日 总第3504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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