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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重于治疫

——近代广东检疫与防疫掠影

作者:特邀撰稿人 周利成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6-15 星期一

    从清代到民国,广东曾发生过霍乱、肺疫、伤寒、鼠疫、疟疾、猩红热等诸多疫灾,其中,以1894年、1911年两场鼠疫为最甚。在战争频仍、自然灾害频发、医疗卫生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疫病的防控显得尤为重要。1926年,广东建立了由中国人自己创办的港口检疫机构——广州海港检疫所;1835年,由美国人伯驾于广州创设的中国第一家西医医院博济医院也屡次在广东的防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取得海港检疫自主权

    港口检疫是我国国境卫生检疫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止境外疫情输入的重要关口。我国的港口检疫始于1873年,然而当时的海港检疫权与海关主权均由外国人控制。早期广州的海港检疫事务系由粤海关和外国领事团所派之外籍医生办理,没有设立专司机关。船只驶入港口,由海关旗台升旗,报告外籍医生前去检疫,每艘收取检疫费港币15元。因并无专责检疫机构,人员亦少,所以每有风潮发生,中外船舶入口者,每日可达30余艘,停泊在港口排队听候检疫,多日不得验毕,引起商人们不满,纷纷要求广州市政府收回港口检疫权。

    鉴于卫生行政权旁落,1926年,广州市市政委员长伍朝枢,指令广州市卫生局局长司徒朝拟将其收回自办。是年9月,《广州市海港检疫条例》颁布实施,隶属于市卫生局的广州海港检疫所(以下简称“检疫所”)也很快成立。该所开办伊始,所有内部组织、各项规章均须拟订,于是起草章程人员搜集香港、青岛及英、美各国检疫章程作为借鉴,选择适合广州实际情况的再加修订。当时,在狮子洋有两条航线:一条是经牛山、新造、大石而达白鹅潭;另一条是经黄埔而达大沙头。广州口岸位于珠江流域,驶入港口的船舶从虎口进入市内,水道浅窄,平素长至70尺或吃水深至18尺的船舶难以驶入市内。故各船舶在黄埔卸货后驶离者有之,或卸下货物再驶入市内者亦有之。检疫所最初拟设于虎门孤岛,试图让所有船只在此一经检疫,即可直接驶入港口,怎奈做过预算后,发现经费浩繁,难以进行,只好在南石头、黄埔两地分设两所检疫。

    然而,检疫所刚刚开始工作,即遭到粤海关和外国领事团多次来函抗议,声称不得取消原外国医生的检疫权。检疫所虽屡次与之据理交涉,但对方竟鼓动多艘外国船舶拒绝该所检疫,直接驶入港口。幸而省港罢工委员会对检疫所大力声援,联合装卸工人、华人船员和各界民众力量,为该所做后盾,发动码头工人不为私自进入港口的外国船只搬卸货物,致使其在江上抛锚达十数日,最终违例船舶不得不服从检疫所检疫,并交罚款。而侵犯该所卫生行政权的外籍医生们为了保住饭碗,均拟写具结,保证此后不再与检疫所对抗。自此,检疫所建立起权威地位,可以充分行使职权,不久该所又正式取得国际社会承认。

    南石头、黄埔两个检疫所初时办公条件异常艰苦,只租赁了两艘民船作为办公地点,诸多不便。业务稍有进展后,检疫所才租赁了两间民房,后来又购地建筑了两所房子,以作长期办公之用。该所陆续增加人员、添置设备,工作渐渐步入正轨。因其日常费用概由广州市政府核发,所以取消了所有受检船舶的检疫费,航商、旅客都觉得便利不少。

    遇有船上客人或船员发生疾病,检疫所医官如认为有传染嫌疑,且经显微镜检验属实后,就会将病菌送至广州市立检验所检验,将病人送至市立传染病院隔离治疗。1936年12月1日,检疫所发出布告称:凡来自国外各埠的船只,除最后停泊港为国内港口者或可免予检疫外,其余一律须在南石头或黄埔悬挂检疫信号,未发给交通许可证以前,不得与岸上交通;凡航行国内沿海各埠之船只(包括途经香港)可直接驶入港口,准予免检。如有下列情形时:在航程中船上发生传染病;或发生人员死亡;或经过疫埠等,一律停泊禁海,听候检疫,以上规定自1936年12月7日起施行。

    检疫所成立后,有效地遏制了疫病自港口蔓延,广州市内疫病感染者日渐减少。

开展兽疫传染人类的研究

    清末,由于医疗水平所限,在疫灾面前,人们常常无能为力。于是,进入民国后,广东的医院、研究机构等更加重视疫病的防控。

    “本院不特为中国最大最久的医院,并且为亚洲最大最久的医院,各界君子曾知道了。”这是1919年第14期《博济》上刊登的《广州博济医院报告书》开头的一句。该院建于1835年,为美国来华医学士伯驾创设。博济医院屡次在广东防疫中发挥重要作用。该院卫生部在岭南校内及邻近各农村,免费为民众施行大规模疫苗接种,每年受种者达2000余人。为增加民众的卫生常识,使人们了解疫病的预防知识,该院每年举办若干场卫生展览会,内容包括肺结核、麻风病、猩红热、疟疾、脑膜炎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现场陈列多种相关标本,让参观者直观地了解疫病的防治。1935年,该院(当时已更名为中山纪念博济医院)在阳江、大良及广州等地举办展览时,参观者一度达万余人。

    1932年5月,为预防霍乱疫情,广州市卫生局致函教育局称:“敝局前为预防夏令传染病发生,维护市民健康起见,特制定一种预防夏令疫情告本市民众刊物,除发放各区广为分派外,并请分发市内各学校、学塾张贴。据最近传染病调查报告称,市内已有霍乱疫症发生,市面一切不洁凉冻食品,如雪糕、凉水、白凉粉及未经煮熟食品,与露天切开瓜果等物,每含有霍乱细菌。为杜绝疫症蔓延,除会衔公安局布告禁止外,相应函请贵局,分饬市内各学校、学塾长员,禁止学生购食,以维健康,并将敝局所制预防夏令疠疫刊物,对学生详细讲解,俾知趋避,而免传染。”

    与此同时,广州市卫生局还向百姓发放《预防疠疫告民众书》,详细介绍了各种疫病的症状、危害及不同的预防措施。广州市公安局颁布《广州清洁各街道之条例》称,本市各铺户、市民常有任意抛弃垃圾、死鼠、死畜等妨碍卫生洁净的行为。现下正值春夏之际,天气温湿,死鼠、死畜均属污秽之物,最易滋生疫菌,妨碍公众卫生。为此,该局通令各分局,嗣后如辖区各住户再有违反条例者,无论是在马路还是内街,一律照章处罚,以儆效尤:任意抛弃死鼠、死畜、垃圾等秽物者,初次罚款5角,第二次罚款1元,第三次罚款2元,3次以上、屡教不改者罚款5元。

    1930年,广东省成立了兽类血清制造所,每年制造血清分发各地,施行预防牛瘟的注射。1938年广州沦陷后,该所遂告关停;1940年10月,在连县改组成立,更名为畜疫防疗所,专门制造抗牛瘟血清及牛瘟脏器疫苗。更为可贵的是,该所不仅防治兽疫,还开展了兽疫传染人类的研究工作。他们认为,如马、牛、羊、猪、犬、猫等家畜,与人接触的机会最多。而鹿、獐、狐、兔、鼠、獭等野生兽类,也常常直接或间接地与人接触。因此,兽疫便有可能传染给人类。如,马有鼻疽病,则马夫就有可能被传染,屠夫、制革者及制毛者也易感染;狂犬病盛行之时,人常因被疯狗咬伤致死;我国东北居民有以打猎为生者,当他们剥鼠皮时,若其皮肤上有伤口或被鼠蚤所螫,鼠疫病菌即可进入人体,因此酿成鼠疫。此外,人们日常所饮食物品,源于畜产者亦有不少,假若这些家畜染有疫病,则病菌便可进入人体。如果此人的免疫力不强,疫病就会在其体内乘机发作。

    当时就已发现,鼠疫、结核病、炭疽病、狂犬病等疫病即为兽疫传染人类的例证。兽疫不仅给人类带来经济损失,且危害人类生命。因此,人类在关心公共卫生和个人健康的同时,也应该注重防御兽疫传染人类。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6月12日 总第3537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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