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文化 > 往事回眸

东北反日护路斗争的历史先声

——1928年中共满洲省委领导的抗路爱国运动

作者:特邀撰稿人 韩 峰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04-19 星期一

    1927年,日本田中内阁为制定侵略中国的总方针而召开的“东方会议”结束后,日本为索取“满蒙权益”与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开始进行“满蒙铁路”交涉,并于10月15日草签了《满蒙新五路协约》。《协约》规定,由日本政府贷款在东北和内蒙古地区修建敦图(敦化—图们)、长大(长春—大赉)、吉五(吉林—五常)、延海(延吉—海林)、洮索(洮南—索伦)铁路。这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重要步骤。1928年6月4日,日本关东军密谋“皇姑屯事件”,张作霖被炸身亡。随后,张作霖之子张学良主政东北,日本再一次交涉,提出首先修筑吉敦(吉林—敦化)铁路,其次修通吉林到朝鲜会宁的铁路,并与吉长(吉林—长春)铁路联运的要求。10月2日,大连日文报纸披露了这一消息,立即引起各界群众的愤慨。

 1928年11月,哈尔滨学生保持路权联合会向地方当局致电详述哈尔滨

“一一·九”流血事件(部分)。

 

学生请愿收回“五路”修筑权

    1928年10月14日,吉林延边民众连日集会,强烈反对修筑吉会铁路。自此,由延边燃起的反日护路斗争迅速蔓延开,东北各界先后成立“吉林省路权自主会”“东三省路权保持会”“黑龙江路权自主会”等,进行集会演讲,散发传单。就这样,一个以维护路权的反日运动迅速掀起。

    11月3日,哈尔滨各界代表130余人,在道里总商会召开联合抗路大会,成立“哈尔滨市民抗路联合会”,该会“以唤起舆论,援助政府,保持路权,排除外人侵略为宗旨”,“并选定王玉清为起草委员,共计选出委员十六名,分为交际、总务、宣传、组织四部分,各设职员,进行会务,会所拟设于滨江县西院”。第二天,哈尔滨工业大学、东省特别区第一中学等学生代表,在东省特别区第一中学礼堂集会,共商反日护路大计,成立“哈尔滨学生保持路权联合会”,并决定于次日组织全市学生游行。

    11月5日,在哈尔滨学生保持路权联合会的组织下,由2000多名学生组成的游行队伍到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请愿,要求收回“五路”修筑权。之后,他们奔赴日本驻哈尔滨总领事馆,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保护路权”等口号,散发传单。最后,游行队伍又来到哈尔滨交涉公署,要求滨江道尹蔡运升出面答复,但蔡运升始终没有露面。此次游行至下午5时结束。

    学生们的反日情绪令地方当局深感不安,在一份滨江道尹蔡运升致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张焕相的电文中称:“本月五日,突有工大法大及特区各中学校学生约二千余人……作大规模之示威运动”,应“设法取缔”,“特区各校应请从严查禁,免滋事端”。11月8日,北洋政府吉林省省长张作相连续给张焕相发电(当时,哈尔滨大部分地区属于吉林省,沿中东铁路一带属于东省特别区),要求“严厉弹压学生游行”。但是,学生们不畏重压,反日护路斗争日益扩大。

《对时局宣言》号召民众团结抗争

    11月5日,中共满洲省委、共青团满洲省委联合发表《对时局宣言》,并号召民众团结起来,“力争路权”“废除与日本的一切不平等条约”。

 1928年11月6日,哈尔滨市总商会致电东省特别区长官要求维护路权的电文。

    在中共满洲省委的宣传、号召下,哈尔滨各界群众纷纷行动起来。11月6日,在哈尔滨总商会致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的电文中写道:“如任野心得逞,则彼数十年所抱之大法政策借此于以实现,冲破国防之藩篱,操纵国民之经济,我三省之大好河山不旋踪……三省既危,全国动摇,哀我民族,恐由此而沦于万劫不复。”

    随后,哈尔滨总商会、哈尔滨市民抗路联合会及各团体,分别致电吉林保安司令、省长,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和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力陈筑路之弊端,并希望地方当局应顾全国家主权,严拒日本抢夺路权之事。“日本劫夺吉会、长大等路权,遂其三线三港主义囊括东三省于南满铁道会社范围之下,使东三省沦为朝鲜第二,并闻有自由动工之说,昔因丧失吉会、吉敦等路,而有今吉会、长大等路之要求,若吉会、长大等路再失,则长洮、洮齐、洮索、敦绥、吉阿、洮热等路必并随之,于是东三省以及内外蒙古必陷于永劫不复之地”。“自皇姑屯事变以来,我方喘息未定,哀痛犹存,日人竟乘丧压迫当局,危词恐吓,肆其强盗劫杀之故,智凡有人性者,莫不怒发冲冠。在东三省三千万子弟决不愿为日人之奴隶,即中国四万万民众亦不愿抛弃东三省”!

不惜流血 终拒日方无理要求保护路权

    11月9日,在哈尔滨学生保持路权联合会的领导下,哈尔滨大、中学及部分小学生5000余人,齐集位于许公路(今哈尔滨道外区景阳街)东省特别区立第二中学对面的广场(今哈尔滨八区运动场一带),再次举行集会。“学生在道里集合数约两千人上下,整队齐向道外出发,道外地方闻讯即派陆军约三千人,警察约二十人,均在界口维持秩序,由滨江县知事,滨江警察厅高厅长等上前劝谕学生,等大家集队拥向前来,遂至接触,始则徒手撑拒,继则拳脚相加,终则一方执枪柄,一方执童子军木棒,互击,遂至夺枪夺棒,纷乱甚……”在冲突中,虽然有部分学生受伤,但大家毫不畏惧,最终游行队伍冲破军警的封锁进入道外区。后来,该事件被人们称为哈尔滨“一一·九”流血事件。至下午4时,游行队伍包围了滨江县公署和滨江警察厅,高喊“打倒卖国贼”“严惩李科元”等口号。

    此次冲突中,受重伤者6名,“第一中学校男生三名,李泽谱颅顶部打扑伤,张思义前头部打扑伤,东芳春右后头部打扑伤,以上均在第一医院疗养;又滨江医学专门学校女学生三名,刘景荣右后头部打扑伤,王俭学右肘及膝打扑伤,于濯文右腰部皮肤擦破甚重,不能动转,以上均在滨江医院疗养,逐又住第一医院”。当晚7时,学生代表何文陛、杨万里、赵尚朴、吴斌英来到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向张焕相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废除筑路条约;二是保障学生游行示威、宣传的自由;三是严惩李科元、高齐栋、蔡运升,医治受伤学生。

    事后,哈尔滨学生保持路权联合会致电吉林保安司令,详述学生受伤情况,“学生等生长斯土,休戚攸关,故不惜奔走呼号”,“竟触滨江警察厅长高齐栋及滨江县知事李科元之怒,不察原委,甘心媚外,亲率长警迎面痛击,施放排枪三次,加以棍棒……以致重伤学生八名,轻伤凡百有四十,并同时将学生代表曹善宝捆绑殴辱,其戕贼青年,破坏爱国运动,实为全埠人士所发指”,并要求惩戒殴打学生的警官。北洋政府吉林省长公署碍于舆论压力,对涉事警官进行了惩办。此次学生游行“属爱国不予深究”,“惟(唯)该管县及警察厅既未能设法妥为制止,而所派警察乃竟轻易鸣枪,并有率用枪柄殴打学生者,似此督饬无方,办理不善”,“将滨江县知事李科元,滨江警察厅长高齐栋各予记过,以示薄惩,并饬该知事厅长等就近查明,此次首先鸣枪及用枪柄打伤学生之人,再待严加惩办”。此外,东省特别区教育厅还发予医药费大洋1000元。经各学校举定,由第一女子中学校长孔焕书保管支配医药费。

    随后,孔焕书邀集各校校长开会,讨论医药费分配办法,经会议决定,将医药费限定为大洋600元,损失物品费限定为大洋400元,“学生伤势分为最重伤、重伤、较重伤、轻微伤四种,医药费之给予,拟定最重伤每人十八元,重伤每人九元,较重伤每人三元,轻微伤每人一元”,“分配共需医药费大洋五百八十五元,各校学生损失物品总价额计大洋一千零三十八元五角四分五厘”。

    哈尔滨“一一·九”流血事件发生后,激起了东北地区广大民众的愤慨。在中国共产党的号召下,各界群众纷纷谴责反动当局镇压学生爱国运动的罪行,强烈要求严惩凶手,进而掀起了更大范围的群众爱国运动。

    文中所示档案为黑龙江省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4月16日 总第3666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