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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有公牍私函可据”

——张謇与大生档案

作者:特邀撰稿人 朱 江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09-03 星期五

    1899年11月17日,张謇致函两江总督刘坤一,全面报告了大生纱厂从1895年筹办到1899年开车44个月的艰苦历程,他最后写道:“以上各节,皆有公牍私函可据,撮要备采。”从中可以看出张謇有着很强的档案意识,这在他所创企业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中都有所体现。张謇与其创业团队,以及他们的事业继承者,在兴办实业、倡导教育、捐资公益等方面,为后人留下近万卷大生档案,实属珍贵。

档案意识

    张謇的档案意识,与他的幕僚生涯有很大关系。张謇年轻时,曾先后在原通州知州、后来负责江宁发审局的孙云锦,以及庆军统领吴长庆处当过幕僚。幕僚,又称师爷、幕宾、幕客、幕友等,《中国司法大辞典》中提到“幕僚源于秦汉,成于唐,盛于清”。清代幕僚由地方各级官府主官(幕主)自行延聘,幕僚只对幕主负责,主要是协助幕主办理公务,如起草文书、批阅文卷、办理司法诉讼、处理户籍赋税等事宜。其实,幕僚相当于私人秘书,既处理文书,也负责管理档案。

 
广生油厂厂房

    大生档案现存于江苏省南通市档案馆,共包涵4个人物全宗和23个单位全宗的近万卷档案。这些档案涵盖了张謇从1895年筹办大生纱厂到南通早期现代化的探索历程,这段历史基本被完整地记录了下来,其中,大部分档案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从已撤销的大生沪所运回南通的,于1962年移交至南通市档案馆。

    张謇十分重视档案的形成与积累,其子张孝若在所著的《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自序”中写道:“我父有许多实在的事业,他一生几乎没有一件事没有一篇文字的。”大生纱厂最早的档案是1899年10月张謇制定的《厂约》。《厂约》是大生纱厂早期的企业管理制度,其内容开宗明义指出大生纱厂设立的目的是“为通州民生计,亦即为中国利源计”。《厂约》中还具体规范了大生纱厂总理(厂长)和各董事(分管业务的负责人)的权责、员工薪水的标准、余利的分配等,并明确指定了大生纱厂的档案管理负责人:“入储卖纱之款,出供买花之款,备给工料,备支杂务,筹调汇画,稽查报单,考核用度,管理股票、公文、函牍,接应宾客,银钱账目董事之事也。”银钱账目董事相当于总理的副手,在大生纱厂地位显赫,其作为文书和档案管理的负责人,可以确保文书和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银钱账目董事还需在每年年底“另刊账略,分别咨商务局寄各股东”。

    张謇在1900年制定的《大生纱厂章程》里,对档案管理制度有了更细化的规定。如“银钱总帐房章程”中规定:“沪帐房逐日所来信件,凡与厂事有关者,各处阅后,均应送总帐房存查”;“沪帐房逐日寄到洋厘报单,进出货处阅后录簿,原单送存总帐房备核”。这里主要涉及的是银钱总帐房与大生沪所来往文件的归档流程,由此可以推测出大生沪所的档案管理制度,应该是与银钱总帐房相一致的,而大生沪所保存下来的档案,就是大生档案的主要部分。

    在大生纱厂的《厂约》和《大生纱厂章程》中对科技档案没有明确涉及,但1904年大生分厂的章程中却对基建档案、设备档案有着较为详细的记录,如《银钱帐房章程》规定:

    购买厂基之地,坐落、方向、户名、亩数,一一查契,按年月抄记编号,专列一册,附系以图,开河、垫土、筑路工价,一并隶入;

    建造全厂房屋及工房、市房,位置、方向、高广宽深尺寸、土木铁石工料价值,按进分晰开列,专列一册,附系以图,厂外桥闸各工,一并隶入;

    机器分别山西、英国所购各件及修配件数价值,断自全机装完为止,分别查明,专列一册,备件亦断自全机装完为止,一并隶入。以后归工料帐房汇报,另册存记;

    办事处、花行、批发所、洋匠、机匠房等处,一切常用器物备齐后,分别查间所在及件数、价值,另列一册。

    以上规定,涉及大生分厂的用地、房屋、机器等事项,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要素,在维修、保养等方面会频繁查考相关档案。这也是在大生纱厂档案管理的基础上,总结出的经验应用到大生分厂的一个实例。

维护利权

《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帐略》(部分) 南通市档案馆藏

    大生企业留存档案的目的,主要是出于维护自身的利益。因为在大生纱厂早期的股份中,以官机(官府购买的机器)作价的官股占实收资本额的56.17%。

    1899年5月23日大生纱厂开车前,禀请南洋大臣刘坤一,要求派员到大生纱厂实地查验官机的破损情况,同时还请江宁商务局的崔鼎把瑞记洋行、地亚士洋行在湖北承办这批纺纱机器的原始合同拿到大生纱厂来,用合同上的机器清单与实物核对。因为1893年瑞记洋行、地亚士洋行承办纱机的合同中规定:“全厂机器备齐,零用物件配足六个月用,不得短少……如机器物料照来单有短少损坏,均由瑞记等行认赔。”后来根据现场勘察,以及通过与负责指导机器装配的英籍工程师汤姆斯的交流,张謇在同年10月19日给刘坤一的咨呈中写道,“似此项分领之机,因锈损而缺,非原单所缺”,至于应该添配的机件,先由大生纱厂垫付办理。另据前往大生纱厂负责查验的候补道林志道致刘坤一的禀文,官机合同的原件存于江南筹防局,大生纱厂的董事沈燮均和高清建议林志道把点验的官机清单交给江南筹防局,让其与合同原单逐项对比。

    大生纱厂是否、何时借到官机合同,或者江南筹防局有无替大生纱厂核对缺损情况,没有史料说明。但大生档案里保存着这份官机合同的抄件,张謇在首页上还有批注:“存沪帐房备查。”这说明最终大生纱厂取得了合同的复本。通过核对官机合同,一方面避免了机器零件的缺失,另一方面也验证了锈损机器的数量,可作为向官府获取补偿的依据。

    1903年,张謇就广生油厂机器配件事宜与盛宣怀进行交涉,就是利用了保存的档案来作为凭据的。广生油厂从事机器榨制棉油,兼造棉饼,1901年筹建于唐闸。当年,盛宣怀所办的华盛纺织总厂(下文简称“华盛”)准备与外商在通海地区合办轧花、榨油厂。南洋大臣魏光焘认为他这样做与相关条约不符,遂令盛宣怀将所购的榨油机器并设于大生纱厂,不得与洋商合股。经协商,华盛所购的榨油机价1万两,由华盛和大生纱厂各认一半,在大生纱厂附近筹建广生油厂。

    华盛置办的设备运到通州后,根据设备清单,应该有相关配件,但并未随机运来。大生纱厂董事高清、广生油厂执事茅友仁、专事机器采购的郁芑生面告华盛的总办盛宙怀。盛宙怀提出由广生油厂自行采购,作价2400两,货款可在华盛投资的5000两内扣除。1903年盛宙怀去世,为了厘清事情的原委,张謇在给盛宣怀的信中指出:“添件与原件自是两事,原件有华文清单,添件有账,现已属油厂将原单检出,寄呈台览,并令原办事人来为详说,必可明白。”随后,张謇让广生油厂把随机清单寄给了盛宣怀。而在另一份张謇致盛宣怀的函中写道,“遵属沪帐房,即日划交尊处所有荔翁原讯及广生执事茅友仁讯单并抄呈览”,吩咐大生沪所把所保存的盛宙怀的来信原件,以及茅友仁的相关函件、抄录的复本送到华盛,进一步交代事情的经过,事情最终得以解决。同年,广生油厂建成开车。从中不难看出,档案在维护企业利权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

    大生档案中有很多合同,是张謇在惨烈的商战中维护企业利益的保障。张謇认为:“既是买卖,应订契约。一切交涉事例,载明约内。”这些合同,不仅有大生企业与国内企业签订的,还有相当数量是与外国洋行订立的。1906年,张謇曾在上海聘请外籍律师哈华托担任大生纱厂、大达轮埠公司、江浙渔业公司等6家公司的法律顾问,顾问事项包括“商量事件、备办事件、陪从议事及写信案牍”,这说明大生企业签订的合同都是经过律师把关的,这些合同作为档案保存,是张謇未雨绸缪的体现。

文献编纂

    大生档案主要是大生沪所形成的档案,大生沪所最早是大生纱厂的驻沪办事机构。张謇在南通所办的企业、文化和慈善机构,大都是在大生纱厂盈利之后,通过已有企业注资、个人捐资、社会集资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而大生沪所起到了筹集资金、购买物料、招聘人员等推动、协助作用。作为孵化器的大生沪所,自然会保存与大生系统相关的各类档案。

    由于社会动荡,特别是战争的原因,大生系统的核心企业,如大生纱厂、通海垦牧公司,其原始档案,特别是早期的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记录、合同、往来函件等,原件已经不知所踪。幸好张謇注重编纂档案汇编,使得大量的大生档案通过档案汇编的形式保存了下来。

    我国一直有着文献编纂的优良传统。在《中国档案文献编纂史略》里有这样的记述:“先秦的档案原件绝少留存,而孔子编订‘六经’,使一部分重要档案文献保存流传下来;宋代以前皇帝颁发的诏书原件已不可复得,而宋人编纂的《两汉诏令》《唐大诏令集》《宋大诏令集》,则使我们至今仍然能窥见系统真实的诏令原文;古代臣工上奏的文书原件多数已经亡佚,而历朝编纂的名臣奏议的大量总集和别集,使我们得以一览这些奏书的原始内容。”

    张謇继承了先辈的做法,把诸如账略、说略、股东会议录、重要文件等,通过编纂有关档案汇编,分发给社会各界。如企业每年度的账略和说略,在当时既是对股东的交代,也是向社会的企业宣传,客观上起到了复制原件内容和增加副本数量的作用。慈善机构的征信录则是对爱心人士的褒奖,也是对善款流向的记录,用于取得社会对所从事的慈善事业的信任。这样做的好处是,历经多年风雨,后人在没有原件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较为全面地了解大生企事业的情况,这些档案汇编功不可没,能与大生沪所形成的档案相互补充。

    在张謇编纂的大生企业文献中,《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帐略》无疑占据重要的地位。它是张謇最早编纂的大生企业文献汇编。大生纱厂筹划于1895年,1899年5月23日开车。张謇在《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帐略》的“后序”中提及,“光绪二十六年二月,编次本末章程帐略既竟”,光绪二十六年(1900)二月《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帐略》就已经编纂完成,这说明编纂工作是在大生纱厂开车之后就展开了。

    《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帐略》第二至第四部分,分别是“商办本末”“官商合办本末”和“绅领商办本末”,张謇其实是把大生纱厂的筹办时期划分成了三个阶段,这样的划分也为后来的研究者所沿用。第五部分是“一切开办章程”,其中包括《厂约》和各部门的规章。第六和第七部分则是“开机以前账略”和“开机以后账略”。

    《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帐略》收入的文献基本都是当时形成的,可以视为大生纱厂的原始档案。通过细细研读这些档案,可以得出不少有价值的结论,比如买办潘华茂和郭勋是张謇创办大生纱厂最早的合作者,对于大生纱厂引进官机一事,他们提出通海地区织布惯用12号棉纱,14号、16号棉纱也兼用,如果机锭与纱支规格不符,机器无疑等于废物。他们在对官机实地考察之后,给张謇的信里还提到粗纱锭与细纱锭的比率问题,可见他们对于棉纺织机械有着深入的了解。张謇选择潘华茂和郭勋合伙创业,显然不仅仅是看中了他们的人脉和拥有的财富,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着丰富的中外贸易经验。

    在《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帐略》基础上,张謇还编纂了《通州兴办实业章程》,并在大生档案中保存版本的版权页上标注了光绪三十一年(1905)九月再版,著作者为通州张季直,校印兼发行者翰墨林编译印书局,经销处为上海通海实业总帐房(就是大生沪所)和南京悦生公司,分销处为上海新昌、开明、广雅、有正、时中、文明、商务书局。从分销书店看,张謇的目的是想分享他创办实业的经验,也是扩大大生企业的社会美誉度,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910年,在添补最新内容的基础上,《通州兴办实业之历史》发行。版权页注明宣统二年(1910)五月三版,这个所谓的“三版”,与《通州兴办实业章程》所说的“再版”,其实是张謇将《通州兴办实业章程》《通州兴办实业之历史》视作《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帐略》的延续。其实,三本书在内容上有继承和拓展的关系,尽管书名和著作者不尽相同,如《通州兴办实业之历史》的编辑者改为翰墨林编译印书局,这可以理解为张謇已经没有更多精力再具体从事编纂工作。《通州兴办实业之历史》涵盖了大生纱厂、大生分厂、通海垦牧公司、广生油厂、大兴面厂、翰墨林编译印书局、泽生水利公司、大达轮步公司、大达小轮公司、大达轮船公司、同仁泰盐业公司、阜生蚕桑公司、资生铁冶公司,是张謇早年兴办实业的主体,其具体内容则为函件、章程、说略、账略、股东会议事录等,另有张謇、张詧等创业者和企业的照片,是研究张謇与大生企业早期历史的必备资料。

    档案汇编的传统一直延续着,《张殿撰教育手牒》《通海垦牧公司开办十年之历史》《南通地方自治十九年之成绩》先后问世,都收入了诸多原始档案。特别是张謇生前开始编纂,最后由张孝若完成,中华书局1931年印刷的《张季子九录》,其中分政闻录、实业录、教育录、自治录、慈善录、文录、诗录、专录、外录9个方面,更是张謇文献集大成者。

 
《大生纱厂剖面图》 南通市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9月3日 总第3726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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