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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做完人,震撼三津”

——于方舟天津铁窗生涯侧记

作者:杨仲达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09-10 星期五

    在纪录片《曙光》有关于方舟的《寻渡》一集拍摄过程中,笔者结识了于方舟外孙阎晓明及其女儿阎焱。多年来,他们父女怀着对先辈的敬意和缅怀,对于方舟的研究和宣传孜孜以求。2008年,阎晓明参与拍摄的以于方舟革命事迹为主题的大型专题纪录片《津门之光》正式播出。与此同时,在南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阎焱正在创作《于方舟——从“兰渚芳洲”到“负任方舟”》一书。

    “兰渚”“芳洲”是于方舟的原名,而“方舟”之名,则是源于1924年,于方舟在参加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写下的《方舟歌》,其中有:“狂澜四面严相逼,群生彼岸须舟亟。方舟负任一何重?方舟遭境一何逆?”此后,他便将自己的名字“兰渚”改为“方舟”。他“负任方舟”,以天下为己任,展现出一名共产党员博大的胸怀。拍摄过程中,触动笔者最深的,亦是阎晓明父女与笔者深入探讨过的,就是于方舟在天津的173天铁窗生涯。

1920年,周恩来(第四排右二)与于方舟(第四排右一)等被捕代表出狱后合影

“爱国不怕进狱门”

    “千古做完人,震撼三津,爱国不怕进狱门。虎狼拒送检察厅,更增仇恨!红日透监棂,满眼光明,绝食神州风云动。买办洋奴休横行,一场春梦!”

    这首《浪淘沙》是于方舟在1920年所作,虽寥寥数语,却描绘出他在铁窗内英勇斗争的不屈身影。在于方舟的战友周恩来所撰写的《警厅拘留记》和《检厅日录》中,对他们的那段经历有着详尽记述。在这两部珍贵的史料中,于方舟一共出现了57次,其频率之高,足见他在当时的影响力。

于方舟

    于方舟入狱的原因,还得从1919年末自福州率先发起进而席卷全国的一场抵制日货运动说起。当时,面对学生们抵制日货的爱国之举,天津反动当局倒行逆施,镇压并抓捕了马骏、马千里、时子周等进步学生和各界代表。为此,1920年1月29日,周恩来、于方舟、郭隆真、张若名作为天津学生联合会代表赴直隶省公署请愿,提出释放被捕代表等要求。反动当局竟出动军警野蛮镇压,造成50多名学生被打伤的流血惨案,4名学生代表也被逮捕。

    被捕后,周恩来、于方舟被拘于一室,时值寒冬,室内极冷,可二人仍每日坚持写稿。2月6日,被捕学生在营务处被关押了8天之后,又被移送到天津警察厅。其间,周恩来写了一份《质问警厅拘捕理由书》,于方舟写了一份质问被捕理由的质问书,郑重提出:“学生爱国,何罪之有?”

    在狱中,于方舟没有停止学习和斗争。一天,他给警察厅写了一篇要求买书的长文。他提出:“虽日给饮食以养之,实不啻操刀斧以杀之也。囚置斗室,阅只字而无书,写只字而无笔,养成废人,以为社会之贼,何若杀之为愈耶?”(据周恩来《警厅拘留记》)于方舟提出的买书要求,却被误会为要向外界传递消息,警察厅立即增加一名警察对其进行严密监视,只要他一动笔,警察就站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1920年,周恩来《警厅拘留记》手迹(局部)

    此后,于方舟又给警察厅司法科递交了想买书的条子,书单上列出了新出版的《新青年》《新潮》《解放与改造》《觉悟》等,但是司法科科长认为这些书籍无用,不准购买。

    于方舟等人与先期入狱的各界代表被分别拘押,不能互相联络,警察厅既不传讯,也不开庭,牢房还不给生火取暖,妄图以此拖垮他们的意志。

    2月19日是农历除夕,直隶省警务处处长兼天津警察厅厅长杨以德在一家餐馆预定了5桌酒席,假意设午宴款待26名被拘人员。杨以德在宴席上长谈3个多小时,大肆宣扬汉奸谬论,又以高官厚禄诱惑,当场遭到学生们的严厉斥责。

“红日过墙三尺透”

    “红日过墙三尺透,监狱门开来走兽,看到绝食眉头皱,面对英雄发抖!标语传单未写够,牢外同学平安否?”

    这首《浣溪沙》也是于方舟在1920年创作的。词中“看到绝食眉头皱”,与《浪淘沙》中“绝食神州风云动”一句,说的都是1920年4月2日,学生们在狱中的一次重要反抗行动——绝食斗争。

    这次事件还是和读书有关。此前,于方舟给杨以德写了一个说贴,向他提出三条质问,其中第三条为:“今拘吾等40余天,学校已经开学,既不能往学校上课,是学生自误耶?先生误之耶?抑为官者误之耶?请自此后允许吾等彼此研究学问,俾免荒废学业。”(据周恩来《警厅拘留记》)

    当时被拘的各界代表中人才济济,不乏社会名流和饱学之士。于方舟向南开中学教务主任时子周请教学问。在他的带动下,有几个人每天都到时子周的住室里学习,有的学英文,有的学西洋史,有的学经济学。可好景不长,警察厅就又将各处划清界限,不许他们相互往来。大家据理力争,期望铁窗再成“书舍”。

    就在这时又出了一件事,成为绝食斗争的导火索。

    于方舟等6人因为无钱购书,欲将衣服拿去典当。司法科以此举有害于警察厅名誉为由拒绝。于方舟等人继而致函辩驳,强调当衣买书乃是他们的权利。司法科又采取拖延手段,先说可以代买,然后又说没买到。后来,他们终于同意于方舟等人当衣买书,众人将衣裳包好交出后,司法科又变卦了。于方舟等人大怒!他们表示,限警察厅3天内迅速公审非法拘捕学生一案,否则全体绝食自毙,绝不屈服!

    4月2日,绝食斗争开始。3日晚,反动当局基本答应了于方舟等人提出的条件,绝食斗争宣告结束。但天津警察厅致使狱中学生和各界代表进行绝食斗争的消息传到社会上,受到媒体的强烈谴责,全国各地纷纷抗议天津警察厅的暴行。5日,天津学生联合会代表谌志笃、邓颖超等24名学生来到警察厅,要求替换被拘代表,并和杨以德发生言语冲突。杨以德最终被迫答应了代表们提出的全部条件。7日,除因病和被保释出狱的代表外,其余被拘的21人被移送到天津地方检察厅。

    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夜晚,众人到达检察厅后被连夜审讯。第二天,据周恩来《检厅日录》载:“今早已得自由看报。75天的黑暗,一旦得此,大家精神觉着一振。”字里行间满是喜悦之情。他们在狱中的生活得到初步改善。

1920年,周恩来根据被捕代表日记和回忆编写的《检厅日录》封面

    等待审讯的日子里,学生和各界代表仍在以自己的方式学习和斗争。4月11日,大家公推马千里、周恩来、于方舟审查公共读书法,并开始研究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监房成为他们特殊的学校和战场。大家公推周恩来和于方舟主办读书团,带领大家学习知识,研讨问题,定期召开研讨会,介绍新思潮。据《检厅日录》载,14日,于方舟向众人报告了前晚商定的课程表,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16日,大家公举马千里、周恩来、于方舟三人办理读书团事宜,课程内容为英文、历史、数学、中文等,时间是每天下午2时到5时,每门功课30分钟。此后先是由时子周讲授世界工业革命史等内容。5月底至6月初,周恩来为大家讲解马克思主义学说。于方舟在此期间受益匪浅。

    这些年轻的时代先锋,虽身处逆境,却满怀乐观;虽深陷囹圄,却心系天下。

“津沽烈火风云”

    “大好河山似锦,军阀混战乾坤。二十年来掩泪痕,遍地疮痍谁问?民心忧痛如焚,九河流水呜喑。神州破碎金瓯损,津沽烈火风云。”

    于方舟的一首《西江月》,让人不禁想起100多年前那场搅动“津沽烈火风云”的审判。

    1920年7月6日早7时,天津地方审判厅公开审理马千里等“妨害安全及骚扰”一案。检察官杨占鳌以犯骚扰罪为由,对周恩来、于方舟、郭隆真、张若名提起公诉。

    此案审讯至7日,周恩来慷慨陈词,揭露反动当局屈从媚外的卑劣行径。于方舟向审判长发出了一段掷地有声的反问:“试问省长是中国行政长官,学生是中国学生,以中国学生请愿于中国行政长官,何得谓之触犯刑律?倘省长为日本省长,学生为中国学生,加以骚扰罪名,或可有之云云。”(据周恩来《检厅日录》)他的质问,一针见血!

    1920年7月18日,《益世报》刊登消息称,天津地方审判厅刑庭于昨日下午1时50分开庭,最终判决周恩来、于方舟犯骚扰罪,处2个月监禁。因为于方舟等人已被拘押173天,故宣判之日即是出狱之时。

    据《益世报》同篇报道称:“斯时,到厅欢迎被拘代表者,男女约有百余人,有顺直省议会代表、商会代表、各界联合会职员、学生联合会职员,并由公教慰劳团备有纪念花、纪念章(上刊‘为国牺牲’四字)、五色旗分送各被释代表佩带。由商会备四轮汽车五辆,每辆树白旗两杆,上书‘欢迎被拘代表’等字,并在地审厅门首合摄一影以作纪念。于午后四钟时,遂乘汽车同赴商会,开欢迎会云。”

    当时,迎送被释代表的车队途经天津最热闹的大胡同、北马路等地时,受到热烈欢迎。车队到达天津商会后,院中已是人山人海,鼎章照相馆还为众人拍摄了合影。在那张合影上,于方舟与周恩来并肩而立,英姿飒爽。

1920年,欢迎于方舟等被捕代表出狱的车队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9月10日 总第3729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程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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