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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里,上海首家居委会诞生记(下)

作者:姜龙飞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09-18 星期六

当家做主,共建家园

    1949年12月5日,在上海市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副市长潘汉年提出本市今后三个月的中心工作,其中特别强调:“目前必须加强各区里弄的无组织居民工作。”这是因保甲制度废止而产生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诚如潘汉年所言,旧的已去,新的没来,军管可以在非常时期实行一时,却不能长此以往。城市居民处于无组织状态的现状,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生产建设的恢复,都是极其不利的。况且,当时上海周边环境还很恶劣,舟山等近海岛屿尚未解放,国民党残余力量利用我军暂不具备制空、制海权的薄弱环节,从海上加紧封锁,从空中狂轰滥炸,上海正处于严重困难阶段。

    替代保甲制的基层组织将以何种面貌出现?它的实现路径将自何来,又欲何往?这些还是未知数。

    管段民警屈大勇深入里弄后,从防特、防盗、防火着手,号召并发动群众,在宝兴里组建了冬防自卫队。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他碰到更多的则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琐事,与治安貌似相关,实则游离,让其深感棘手。比如,弄堂里的清洁卫生、居民房屋的维护修缮、邻里之间的租金分摊和水电费纠纷等。这些问题每天都在发生,却找不到受理矛盾、解决冲突的地方,以至长期积累,种下酿祸的根苗,严重影响居民团结,妨碍后续各项工作开展。但要解决此类问题,又不是冬防自卫队所能胜任的,必须另寻出路。

    针对现实困境,王怡白悉心探索治理之道,“以宝兴里为试点,通过逐户校对户口,发展一批积极分子。条件要求:根要正——出身好,忠诚正直,群众中有威信;茎要直——办事公道无私;果要实——作风正派踏实”。这样做的目的是:“发动群众把无组织的里弄居民组织起来。由本幢居民推选幢(楼)代表一人,以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再从每五幢的居民代表中产生一小组长。”

    宝兴里的92幢楼共产生近20名楼组长。在此基础上,办事处“常召开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座谈会,宣传当前时事形势和党的政策,并通过他们向广大居民宣传,大家感到内容很新鲜、有道理。根据群众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先解决水、电费和房租的合理分担,受到广大居民的拥护。同时,积极帮助居民群众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如旧房破损、失修漏雨、房租纠纷、电线老化、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只要群众提出来,办事处就会组织楼组长们一起帮助解决”。

    办事处还定期“帮助居民打扫卫生,大搞爱国卫生运动,深得居民的拥护。每次组织,大家情绪都很高,对这种公益性的活动特别有兴趣,争先恐后一起打扫里弄,清洁环境”。

    “一旦发现违法活动和犯罪线索,立即进行扼制和打击。平时则自觉巡逻值更,捉小偷,保平安……”

    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在王怡白、屈大勇等人的引导下,居民们找到了当家做主的感觉。他们从中看到了实惠和福利,看到了邻里和睦、共建家园的美好前景,并期待着将这种“福利”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

    1949年12月初,宝兴里居民福利委员会成立。最初的居委会雏形,就是以“福利”为号召,以“谋取福利”为归宿;其内涵,既有物质利益,也有民生权益。

    宝兴里一马当先,激励了左邻右舍。1950年4月,毗邻的宝裕里、吉安里福利会也相继成立。

    宝兴里居民福利委员会下设治安组、文教和卫生组,从一开始,就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不等不靠,自觉自愿地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例如:防火防盗防空袭轮值纠察、每周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设立黑板报、组建读报小组、推选妇女代表、举办妇女和失学儿童识字班等等。居民间偶尔发生纠纷,以前都是自我化解,化解不了的难免激化矛盾;现在他们会找居民小组长论理,要求主持公道,小组长并不擅下结论,而是召开小组会,大家心平气和,把问题摆在桌面上,以理服人,使矛盾得到合理化解。有商号老板受新风尚感染,主动掏钱,四处张罗筹建小便池、垃圾箱。曾经被称作“垃圾弄堂”的宝兴里,一天天变得整洁亮堂起来,面貌日新月异。

    里弄干部都是志愿者,义务为居民服务,没有工资报酬,所有办公经费都靠自筹,或由热心人士捐助。宝兴里居民福利委员会刚成立的时候,连张办公桌都没有,居民每户捐助5毛钱,去拍卖行买了一张写字台,无偿交福利会使用。办公场地不够用,福利会主任单粲宝家的客堂就成了工作间兼会议室。文教卫生组组长须松青、妇女代表单翠宝,也主动让出客堂间,给大家做活动场所。当时,福利会的同志工作任务非常繁重。1950年,为防国民党军空袭搞防空;1951年,为抗美援朝搞捐献、制定爱国公约、组织“五一”大游行和国庆活动;1952年,配合开展“三反五反”、爱国卫生运动、禁烟禁赌、劳动就业登记等。他们日常还要为居民福利、优抚烈军属、文教、卫生、调解与治安等劳碌奔波,常常工作到深夜,肚皮饿了自己花钱买点心,或者回家吃泡饭。“自吃饭,无工钿,倒贴鞋子袜子钿”是其真实写照。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上海,一批婆婆妈妈型的基层干部夙兴夜寐地编织起一张公序良俗的大网,笼天罩地,一种崭新的基层治理生态逐步形成,彰显出比传统保甲制更为有效、可靠的制度优势。这是上海城市管理与建设史上的丰碑。

    1949年12月30日和1950年2月27日,《文汇报》先后发表长篇报道《宝兴里换了新面貌》《从宝兴里看里弄组织》,报道特别突出了一个“变”字:“这个里弄,过去是毒贩、强盗、妓女、赌棍、瘪三、流氓的天下。变了、变了,现在这个里弄整个变了……”

    随后,《解放日报》《大公报》《新闻日报》《新民晚报》进行了跟进报道。上海电台还播出了宝兴里居民福利委员会的群众文娱节目。后来,中央新闻电影局的摄影组,也到宝兴里、宝裕里拍摄了福利会和居民活动的镜头。

开启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新时代

    1950年7月15日,第一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谢觉哉作了《关于人民民主建政工作报告》。当时,中央对里弄组织尚无成熟意见,主要关注学习苏联经验。有些城市的领导甚至认为,里弄组织弊多利少,靠居民自己管自己乱象迭生。在讨论该报告时,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曹漫之发言谈了《关于大城市市区的建设问题》,针对种种非议,观点鲜明地阐述了建立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的必要性。谢觉哉听罢认为:把无组织群众组织起来,加强团结发挥作用,可以试行。

    9月,王怡白被推选为上海市劳动模范。他在创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得到上海市政府和居民的一致认可。同年10月,上海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宝兴里的孙阿琪、宝裕里的沈近义,以普通居民的身份当选市人民代表。这是“三宝一中”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荣耀!宝兴里、宝裕里的300多名居民自发集合起来,敲锣打鼓,高举横幅,欢送人民代表出席会议。王怡白也列席了这次会议。

    1951年春,上海市政府会同市政协,召开上海市街道里弄代表会议,形成里弄组织草案。不久,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成立里弄工作委员会,由市委秘书长黎玉兼任书记、市民政局副局长屠基远兼任主任,上海居委会建设的高潮由此兴起。

    同年4月,宝兴里居民福利会正式易名“居民委员会”,并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了首届居民委员会成员。

    自1950年起,遍布上海11155条里弄的居民委员会逐步建立。到1954年1月,全市共有居民委员会1847个、居民小组约3.6万个、居民委员会委员95284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形成了一个覆盖到城市社会最基层的组织网络,进入了一个由基层群众依法自治的全新时代。

    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将城市居委会——“里弄政权”建设的治理模式固定下来,其中的法理原则、工作方法、自治手段至今仍在被沿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9月17日 总第3732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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