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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禁城里的火班

作者:邵 陵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1-20 星期四

    俗话说:“水火无情。”特别是逢年过节,花灯火烛众多,防范火灾的发生更为重要。而紫禁城作为清朝帝后们执政和居住的重要场所,拥有着规模宏大的木质结构宫殿群,预防火灾自然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皇室在做好最基本的物防和技防工作外,还专门成立了一支火班来保障这座皇城的安全。

“缸”“墙”并举 “人防”为上

    紫禁城内有大大小小的房间近万间,其中大部分是木质结构建筑,预防火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防止火灾侵袭,建筑师们从紫禁城肇建之初便花了不少心思。

太平缸 紫来 摄

    首先是“物防”。紫禁城营造之初,建筑师们便将一条活水引入了城内——内金水河。内金水河由紫禁城西北方向流入,曲折流经太和门前,到东华门附近再折向紫禁城的东南方向流出,不少流段都是明河,可以提供充足的水源。此外,紫禁城内还有不少的水井,“珍妃井”便是其中最有名的。尽管如此,但紫禁城里不可能到处都有活水,因此,在宫殿的各个角落和来往的通道旁都放置了又高又大的水缸,这些水缸被称为“太平缸”,又名“吉祥缸”,主要用来储存常备的防火用水。由于紫禁城面积庞大,安置的水缸数量也相当可观,总数约在300口以上,涵盖了绝大多数的宫殿区域和重要地段。一般来说,在紫禁城前朝中轴线上的三大殿和帝后们居住的后宫多用铜缸,其他区域则放置铁缸。

    其次是“技防”。虽然宫殿的建筑材料主要是木质,但建造师们在营造的技术上早已做好了防范措施,那便是防火墙和风火檐。防火墙是指在房屋两山墙间建的高出屋面的墙体,采用的是砖石结构,将木结构的宫殿隔开,可有效防止火灾蔓延。风火檐则是将木结构的屋檐等用砖、琉璃等包好,尽量降低着火的可能性。

    当然,要想做好预防火灾工作,最重要的因素还是人。清康熙十八年(1679),太和殿失火,康熙帝于火灾扑灭后立刻下发谕旨,要求宫内凡有火的地方,必须保证随时有人看守,由总管负责巡察。雍正帝还下旨“宫中火烛最要小心”,尤其是宫中动火最为频繁的御膳房等处,更是提醒厨师们“虽尔等素知小心,凡事不可不为之预防,可将围房后檐改为风火檐”。

成立火班 规范队伍

    顺治帝执政时,成立了由满、汉、蒙八旗人员组成的“八旗火班”,该火班共设八处,每处各旗“或都统或副都统一人,参领以下官十人、兵八十名”,遇有火灾,则分出一半人出动救火,一半人留守备用。

    至康熙帝时,要求火班在紫禁城的各处重地施行分班轮值制度,发现火灾即行扑灭。雍正帝继位后,要求造办处为火班制作了灭火器具——激桶,并增加了火班的人数,要求参领等官员按时巡查,凡有旷误情况一律严惩。雍正五年(1727),雍正帝正式成立了防范火班,专门负责宫内救火,一旦发生火灾,便从紫禁城内的各护军处调遣官兵协同内府值班官兵一同救火,并批准火班官兵可以在紫禁城内骑马,以便能迅速赶到火灾发生地。雍正八年(1730),雍正帝再次下发谕旨:“嗣后,东南失火着正蓝、镶白二旗往救,西南失火着镶蓝、镶红往救,东北失火着镶黄、正白往救,西北失火着正黄、正红往救。若皇城之内,每翼着两旗往救。”之后,乾隆帝再次增加了紫禁城内火班人数,除了原有的步军校等外,增设了“协尉一人、步军六十人、鸾仪卫官一人”等。

    与此同时,火班的运行也逐渐规范化。乾隆四十八年(1783),乾隆帝颁旨,火灾发生后,可以就近打开宫门,方便宫外的王公大臣等人进来协助救火。然而,真到了火灾发生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各门之间难以沟通而全部打开,致使许多无关的人员乘乱轻松进出宫门,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了嘉庆朝。嘉庆二年(1797),乾清宫失火,整个救火场面十分混乱,甚至有人趁机入宫闲逛多日才被发现。嘉庆帝对这种给皇宫重地造成一定威胁的现象忍无可忍,规定以后再有火灾发生,必须等到谕旨下发,按旨意打开指定宫门,由指定的人员进宫救火,还要查明人数、核对相符,才能放入。

    火班除了人数众多、运行规范外,还拥有各种灭火器具。比较传统的是木桶,这种器具只能扑灭低处和小规模的火灾。此外,最主要的灭火工具便是明朝时便引进的水铳,主要利用气压原理喷射水流灭火,清朝时将水铳改良,射程和出水量大为提高,又称“激桶”,主要用于大型火灾或者高处的火情。另外,火班还有钩镰、梯子等其他器具。

制定章程 督饬整顿

    嘉庆朝时期的皇家火班队伍已经比较成熟。然而,随着清朝逐渐走向衰落,内务府下辖的火班队伍也开始逐渐懈怠、松弛。

清嘉庆十九年(1814)制定的《紫禁城内及圆明园火班章程》(部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嘉庆帝十九年(1814)制定的《紫禁城内及圆明园火班章程》中曾要求,凡遇宫中着火,“总管太监遵旨启放何门,传知值班之奏事处官,不分昼夜,由乾清门转传”,而“火班兵丁向例由内务府发给腰牌,应再预设木牌一面,载明官几员、兵几名,以便临时核对”,为防止“入内人数过多,转致嘈杂,未必得力,应请满洲一二品大臣到门报明管门大臣,不必奏明,俱准放入,满洲三品以下、汉一品以下俱不必入内”等等。5年后,嘉庆帝又专门制定了《紫禁城火班章程》,其中包括火班官兵的人员配备、火班的日常操练、防火器具的存放及保管等13条内容。道光帝时,又规定了火班演习等事宜,要求火班平时应勤加练习,重视防火器具的日常维护,随时修理和更换。

    而到了光绪帝时,各章程已经沦为一纸空文,火班的人员数量、操练效果等都难以保证,严重影响了救火效率。光绪十四年(1888)年底,紫禁城的贞度门发生大火,火势蔓延到附近的太和门、昭德门等处,连同库房烧毁了30多间,大火足足两天才被扑灭。光绪帝对此次灭火耗时之长十分不满,调查后发现是由于水源不足、灭火器具不全、扑救混乱等各种原因造成,气恼之余专门下旨:“禁城向来设立火班官兵备预不虞,近年以来,日就废弛,器具等项亦不全备,亟应认真整顿”,“着军机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步军统领衙门妥议章程具奏”。次年年初,军机大臣世铎等人联名上奏,请求添设激桶,首先便是购买头号洋激桶四架、二号洋激桶四架,获得了光绪帝的批准。同时,世铎等人还呈上了新拟定的火班章程,也得到了认可。

    光绪帝为了保证火班的整顿效果,专门指定总管内务府大臣和步军统领衙门“专司其事”,每天值班的前锋营统领严格核查,松懈者一律弹劾严办。光绪帝还表示:“经此次整饬之后,倘不认真经理,以致再有旷误,定惟该大臣等是问懔之。”在光绪帝的严格督饬之下,火班逐渐恢复到了早年间的程度,大大提高了防范和救火的效率。

    随着清王朝逐渐走向衰亡,紫禁城火班再次陷入低谷,随之湮灭在了历史的尘埃中。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1月14日 总第3781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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