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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包装:抗战时期浙东海盐抢运的重要一环

作者:王 东 张 说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6-10 星期五

    盐场生产的食盐通常会先存放于盐仓,外运时再装入相应规格的包装用品中,用各种交通工具运输。因此,食盐的包装用品成为盐运中的一项重要工具。其充足与否,会直接影响到盐运的效率。抗战时期,食盐包装用品不敷应用,对浙东海盐抢运造成不利影响。浙江盐务部门为应对食盐包装用品紧缺的问题,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浙江省象山县档案馆保存的玉泉盐场档案中关于包装用品的内容,为我们了解抗战时期浙东盐运历史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海盐亟待抢运 包装用品紧缺

1941年10月2日,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玉泉办事处海游收购站呈玉泉办事处文(部分)。

    1941年4月,日军侵入宁波、绍兴等地,导致浙东余姚、钱清、清泉、玉泉等重要盐场相继沦陷。温州、台州的盐场也遭到日军蹂躏,损失甚重,浙江食盐生产遭到重大打击。两浙盐务管理局为弥补损失,积极整理幸存盐场,增加产量;在上虞、诸暨、萧山等地吸收余姚、钱清等盐场海盐,并派员深入场区,劝导盐民照常制盐,设法内运;在宁海县黄墩、三门县海游设站,收购岱山盐场、玉泉盐场的海盐。两浙盐务管理局台属分局盐场生产的海盐,除黄岩盐场一部分海盐经温州转运内陆外,其余主要集中到临海等地,通过灵江水道转运到后方各地。这些食盐无论是自行生产的海盐,还是收购的散盐,要销往内地,都面临着运输的问题。如果浙江的食盐,尤其是主产区的浙东海盐无法及时运出,不但湘赣两省吃盐将成为问题,而且浙江本省和皖南地区也会发生食盐恐慌。因此,抢运浙东海盐显得尤为重要。盐运任务紧迫,一旦包装用品发生短缺,必将导致食盐无法正常装运,直接影响盐运效率。

    8月,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玉泉办事处致函宁海县乡镇自卫队第一大队部,称正在抢运黄墩存盐,急需麻袋,催还之前借出的600只麻袋。同年,象山县民利手车公司承运泗洲头转运站的海盐后,有249只装盐麻袋未还。为此,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玉泉办事处只得函请象山县政府将该公司经理黄德茂“拘案押缴”。随后,象山县警察局派员到该公司追缴。黄德茂解释道:“本行承运食盐,麻袋系包装之用,当时随交随运,即运即卸,既无所谓借亦无所谓还。嗣因敌寇侵占,石浦、泗洲头相继沦陷,本行车辆器具等物损失殆尽,所剩麻袋自亦不能例外。此系非常时变,断非人力所能挽回。”为收回麻袋,玉泉办事处竟请象山县动用警力追缴,足见当时食盐包装用品的重要性。

    9月,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玉泉办事处海游收购站急需麻袋2000只,呈请玉泉办事处拨付。玉泉办事处只拨付了1866只麻袋。海游收购站查验收到的麻袋时发现,完好者1540只,其余326只均已腐烂破坏,不堪修理,只得将完好的麻袋交给承包人转发担夫使用。11月,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宁海办事处致函玉泉办事处,称存放在黄墩的海盐亟待运至天台,请天台转运站就近拨借1000只104斤装规格的新麻袋。玉泉办事处回复,现在麻袋十分缺乏,无法拨借。

    1942年爆发的浙赣会战,让浙江后方距离麻袋、竹簟等包装原料大宗产地——海宁、杭县、平水等地愈来愈远,加上“敌复强行重重封锁,致来源竟告断绝”。同时,“前线各局虑于时变,撤退时存袋所蒙损失,为数至巨”。还有一些盐场对于所存包装用品不加重视,听任其堆置于盐仓或其他地方,致使偷窃、霉烂事情屡有发生。这让本已十分严峻的包装用品短缺问题雪上加霜。如两浙盐务管理局致电台属分局:“查包装缺乏,即将形成极严重之问题。该局及所属各场对于解决是项困难,亟应随时注意办理。”食盐包装用品紧缺已成为影响盐运的一个重要问题。

规章相继出台 暂解燃眉之急

1942年3月,两浙盐务管理局制定的《整理包装用品暂行办法》(部分)。

    为统筹管理,更好地保管和收集、收购食盐包装用品,两浙盐务管理局及其分局相继制定和颁行了一些规章。

    1942年3月27日,两浙盐务管理局通令所属各分局、场、处,“各分局、场、处对于包装用品及竹簟,每月收放数量甚巨”,现为便于审核及登记查考,制定《包装用品收放存月报表》,自当年1月起,各分局、场、处按月填造该表,于次月6日前送到运销科查核。这样,两浙盐务管理局就可以及时掌握各局、场使用和所存食盐包装用品数量的情况。

    1942年3月,两浙盐务管理局台属分局训令所属各场、局,“包装为盐运必须用品,现在旺产将届,各场署需用至殷且巨”,为爱惜物力和增进盐运起见,特颁行《整理包装用品暂行办法》9条。该办法中列出的包装用品类别有12种:208斤装单毛袋、单丝袋,104斤装单丝袋、布袋,78斤装单丝袋、布袋、广包,52斤装单丝袋、布袋、广包,以及竹簟和竹篓。其中,旧包装袋整理办法包括,“1.洗晒:凡曾经装盐或并包套出或向纲商收回之旧袋,如有盐质尚未洗净者,应指派仓工、袋工轮流负责洗晒,每名每日必须洗晒二百只,如因工作紧张或存袋众多不及洗晒者,得雇工洗晒,但每只工资不得超过五分;2.修补:前项包装麻袋经洗晒后,如须修补堪用者,则雇工修补之……雇工时则每只工资不得超过一角;3.毁没:所有包装或用时间长远或因历任管理不周,业已破烂,不值洗晒修补者,得由各场站及支局主管点明数量,报由本分局派员定期监毁”。该规定还要求各场站经过此次整理包装用品后,“如有包装用品之保管收付,应指定人员专责办理”,同时强调“包装为盐运必需用品,经管人员务须切实负责。如有缺少或破烂情事,应唯经管员司是问”。

    5月,两浙盐务管理局发布通令,“查各地需用麻袋多感缺乏,自非收购大量旧袋,实不足以资接济”,现在重新核定收购商人旧袋办法:1.提高收购价格,100斤装完好旧袋,每只定价1元4角,以鼓励领销的食盐商人能够踊跃呈缴旧袋;2.剔除破烂霉腐不堪使用的袋子,否则原验收人将负完全责任,对能通过缝缀修复的旧袋,酌予减价照收;3.盐商缴回的旧袋数量不得少于原领销数的七成;4.旧袋征购收集到一定数量时,应即报请盐务管理局处置。通令最后强调“事关急需,务须于最短期内先行征集大批数量,以便拨济”。该年9月,两浙盐务管理局又指示各局,应尽量设法在当地搜集和采购新旧麻袋或袋料,同时定购大批竹篓,“仍以制作104斤装为原则,编组力求细密,上端加盖收口,以免洒漏”,并告诫对于此事“慎勿认为不急之务,致临时补救弗及”。台属分局随即将该指示转发给所属场、局,称:“局势好转,包装需用甚殷。该场、局当地有无新旧麻袋可购,或招商定制竹篓,亟应未雨绸缪,俾利盐运。”

    浙江盐务部门推行的整理食盐包装用品的规章,促使各局、场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盐袋。收购新旧麻袋、购置竹篓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食盐包装用品收集范围,可有效增加食盐包装用品数量。这些举措有助于缓解食盐包装用品紧缺问题,确保战时浙东海盐抢运工作的进行。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6月10日 总第3842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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