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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十二大党章的诞生

作者:董雪娇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9-02 星期五

    100年前,党的二大通过了我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党章,从党的三大起形成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对党章进行修改的惯例。百年来,党章伴随着党的发展历程不断发展完善,历经17次不同程度、不同层面的修改。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部党章的十二大党章,奠定了之后历次党代会党章修改完善的基础,成为现行党章的蓝本。邓小平在这部里程碑式的党章的诞生过程中倾注了大量智慧和心血,不但为十二大党章的制定指明方向,还就具体条目的起草修改作出了很多重要指示。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形成。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吹拂下,党和国家由曲折动乱迈向充满希望和活力的新征程,随着党执政环境与历史任务发生的深刻变化,修订党章、制定新党章成为形势所需。

    在酝酿修改党章的过程中,邓小平在不同场合强调过修改党章的必要性。早在1978年12月举行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他强调:“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1979年10月,邓小平就1980年部分重要工作的安排问题与一些同志谈话时又指出:经中央常委研究,准备为明年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后年十二大做点准备工作,其中一件事就是修改党章。

    中央决定正式开始党章修改工作是在1980年1月。邓小平在1月16日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作了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其中一个部分就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他在报告中回顾了党走过的路,列举了党在历史上的成功经验。无论是在党的四大时只有900多名党员的情况下实现了国共合作、推进了北伐战争,还是一次又一次经受住国民党百万大军的“围剿”,还是胜利完成长征,只要党的领导是正确的,那就能够集合全党、全国人民的力量,干出轰轰烈烈的事业。过去,有了困难,党的一个号召,党中央的一句话,全国照办,非常顶事。现在不那么容易了,就是因为过去的一段时间,党的组织和优良作风遭到了严重破坏。

    邓小平进而讲到中央正在考虑修改党章。他指出:九大、十大党章实际上不像党章,党员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究竟什么样才算个共产党员,不合条件怎么办,都没有规定好,需要修改,对党员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我们需要通过讨论党章草案,对全党进行教育。

“党章要写好,让人看了以后,感到面目一新,对党有信心、有希望”

    为做好党章修改工作,中央成立了由胡耀邦、胡乔木、邓力群等组成的党章修改小组。邓小平要求尽快提出一个修改草案。

    工作一开始,邓小平就在1980年1月21日前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党章修改提出了总的要求:“党章要写好,让人看了以后,感到面目一新,对党有信心、有希望,照新党章办事就能把党整顿好。”邓小平多次强调党章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党员要合格的问题。他在会上说,党员合格不合格是大事,党章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有明确规定,要用党章规定的条件来衡量党员合格不合格。关于民主与纪律问题,邓小平指出:“党内的民主和纪律都是必要的。民主比民主集中制含义更广泛,但民主是有条件的,不能破坏集中。”28日,邓小平同修改小组谈修改意见时又讲到,当选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的条件,总的趋势应该是年轻化、专业化。党的各级委员会的核心,人数不能太多,要年富力强,真正干事。此外,他还再次强调了党员的条件要严格。

    遵照邓小平的意见,修改小组进行了紧张的讨论和修改,形成了修改草案(即2月3日稿)。邓小平看过后非常满意,在2月5日同胡乔木等人谈话时说,“这一稿我很满意,可以说是面目一新了”,尤其对“党员”和“党的干部”两章提出认可。对于党章章节的写法,他也完全同意。在胡耀邦汇报到总纲中没有提及毛泽东的名字时,他说:“要写上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在党章的整个修改过程中,邓小平反复审阅,在加强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等方面也提出了重要意见。2月29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邓小平明确指出:“修改党章是要进一步明确党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邓小平的这些意见成为党章修改的明确指针。

    党章修改草案还被下发到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大军区党委、全体十二大代表以及部分党外人士当中广泛征求意见。到党的十二大前,有29个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党政军85个单位,将讨论情况及修改意见向中央作了报告。党的十二大召开期间,代表们对党章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修改小组综合各方面意见,做了最后的修改。1982年9月6日,党的十二大表决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凝聚着邓小平的思想,也集纳了全党的智慧。

“‘党员’一章中增加了入党要举行宣誓仪式的内容,很好,我很赞成”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是十二大党章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如今,无论是新党员入党宣誓还是老党员重温誓词,这熟悉的铮铮誓言常常回荡在华夏大地上。而党的十二大将入党誓词明确写入党章,在我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个版本的誓词也一直沿用至今。

    在党章修改过程中,入党誓词载入党章,曾特别引起过邓小平的关注。1980年2月5日,在与修改小组谈话时,邓小平认为“党员”这一章写得很好,党员的标准提高了。而其中关于入党宣誓的内容还勾起了这位老革命家一段久远的回忆,他说:“‘党员’一章中增加了入党要举行宣誓仪式的内容,很好,我很赞成。我加入共青团时,是和蔡(畅)大姐一起宣的誓,誓词是事先背好的。入党宣誓是一件很庄重的事,可以使人终生不忘。”可见,邓小平对入党誓词载入党章十分赞同和重视。

    回望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入党誓词几经变迁。不同时期的入党誓词,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毛泽东在加强党和红军建设时,就十分注意通过入党宣誓仪式来对新党员进行党性教育。1927年10月,在湖南酃县(今炎陵县)水口镇叶家祠,毛泽东为6名新党员主持了入党宣誓仪式。他不仅撰写入党誓词,还带领新党员宣读:“牺牲个人,阶级斗争,服从组织,严守秘密,永不叛党……”抗日战争时期,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在谈到发展党员问题时,特意强调新党员要举行入党转正仪式,宣读誓词。1944年,由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印制的标准入党誓词,就是由陈云起草的誓词修订个别字句而来。解放战争时期也有不同版本的入党誓词被保存下来,刊载于1948年8月13日《前卫通讯》(太行第五军分区政治部出版)上的入党誓词这样表述:“不动摇、不变节、不中途妥协,不贪污腐化,永远保持党员的光荣称号与高尚品质,为人民服务到底,绝不叛党。”新中国成立前后,不再对入党誓词作统一规定。直到党的十二大将入党誓词精炼概括,首度写入党章。

    十二大党章中的入党誓词是在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和改革开放的新局面下产生的,与之前相比,它更全面、系统、科学,把党员从组织上入党到思想上入党的条件进行了高度概括,明确了党员所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具有党规党纪的性质,是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

“顾问制度是我提议的,我自己愿意以身作则”

    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是邓小平为完成新老干部交替,创造性地提出的一条充满智慧的新设想。

    “文革”结束后,很多之前被打倒的老干部重回领导岗位。虽然他们工作热情很高,但大都年事已高,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已显吃力。从中央到地方,干部队伍出现了普遍老化的局面。邓小平意识到,从党和国家长远发展来看,选拔培养大批年富力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现新老干部顺利交替,迫在眉睫,党的十二大要解决这个问题。然而,让刚刚恢复工作的老干部马上退下去,有些不近人情。另一方面,年轻干部缺乏经验,一下子把重担全部压到他们肩上,也容易出问题,需要老同志帮助。为解决这一难题,邓小平向中央提出通过设顾问的办法完成新老干部交替。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顺利进行,邓小平曾在不同场合给老干部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顾全大局。他更是身体力行,带头退居二线。1979年1月2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军委座谈会上说:“顾问制度是我提议的,我自己愿意以身作则。”在11月2日的中央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议上,邓小平讲到,老同志第一位的责任,就是认真选拔好接班人。他说:“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急需培养、选拔一大批合格的人才。这是一个新课题,也是对老同志和高级干部提出的一个责任,就是要认真选好接班人。”“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认真选好接班人,这是一个战略问题,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问题。”1982年4月,在一次与外宾的谈话中,邓小平表示,如果有人不愿意当,别人又赞成他当,他愿意当顾问委员会的主任。

    1982年7月30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即将向党的十二大提交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在讲到解决干部老化问题时,邓小平指出,老同志是骨干,处理不能太急,太急了行不通。设立顾问委员会,就是一种过渡性质的办法。“我们有意识地采取这个办法,使得过渡比较顺利。也许经过三届代表大会以后,顾问委员会就可以取消了。如果两届能够实现,就要十年。”他说,顾问委员会是史无前例的形式,切合我们党的实际。

1982年9月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 中央档案馆藏

    9月6日,党的十二大通过了新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中央委员会的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并对中央顾问委员会的职责、委员条件、工作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党的十二大根据新党章的规定,选举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72人。邓小平出任第一届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决策设立顾问委员会无疑是特殊历史时期解决特殊历史问题的一把钥匙。

    十二大党章对十一大党章做了多方面的、带有根本意义的修改完善。9月13日,胡乔木在就党章修改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时,围绕新党章的新内容、新特点、新要求展开,详细介绍了新党章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基层组织提出的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党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党的纪律等方面新的规定。新党章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重要依据,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十二大党章也真正实现了邓小平在修改之初提出的“面目一新”的目标要求。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9月2日 总第3878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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