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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朝黄河治理二三事

作者:佟利丽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3-22 星期三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带来的泥沙形成了华北平原,滋养着华夏文明,哺育着两岸百姓。“九曲黄河万里沙”,千百年来,黄河大量的泥沙淤积导致下游河道堵塞。《尚书·禹贡》一书中就有关于“导河自积石,至龙门,入于沧海”的记载。汉代以后,黄河下游河道几经改道,从海河入渤海变为从淮河入东海。南宋时期,黄河“夺淮入海”对江淮地区的威胁也变得更加严重。明清时期,由于黄河上游生态破坏严重,使得黄河下游河患频发,影响正常漕运。

专设总督 保障漕运

《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中有关河道总督杨方兴上疏修复福兴闸的记载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从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开始,黄河下游河道开始偏离河南境内的贾鲁河,逐渐与位于河南南部、安徽西北部的颍水(今颍河)相交,后又与淮河、京杭运河等相交。由于黄河水量大、泥沙多,不仅改变了淮河流域的河道,还使得京杭运河的水位升高、淤积了大量泥沙。为了防止黄河下游洪水泛滥,影响运河漕运,明政府采取“束水攻沙”的办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终不是长久之计。至明末清初,黄河下游河道四分五裂,极不稳定。

    清顺治元年(1644),清军入关,定鼎燕京,沿袭明朝旧制,实行漕运制。定鼎之初,社会动荡,河务废弛。同年夏,黄河主河道“复循故道”,伏秋汛发。黄河北岸小宋、曹家口堤岸溃决,迅猛的河水一泻千里,浊浪滔天,先是冲击了山东境内的曹县、单县、金乡、鱼台4县,后自兰阳入运河,导致济宁以南的田庐被淹没。同年,清廷专设河道总督一职,负责黄河下游的河患治理。据史料记载:“按河道总督专设自是始,统摄河道、漕渠之政令,以平水土、通朝贡、漕天下、利运率、以重臣主之权尊而责亦重。”从河道总督的职掌来看,很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保证漕运的畅通无阻。黄河水患形势严峻,一旦决口就会发生迁徙改道,将直接导致江苏徐州至清河段运河中断。因此,保障漕运就必须疏通河道。

有决必塞 维持现状

    顺治元年(1644)七月,清廷命内秘书院学士杨方兴任河道总督。杨方兴,字浡然,汉军镶黄旗人。他担任河道总督期间,非常勤勉,“结茅庐于堤上,盛暑隆冬寝食其中”。在治河过程中,杨方兴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堵塞决口,修筑河堤。此时,河患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境内,据《清史稿》记载:“顺治九年(1652),决封丘大王庙,冲圮县城,水由长垣趋东昌,坏平安堤,北入海,大为漕渠梗。”杨方兴发动数万民夫治河,但洪水迅猛,反复决口,直至顺治十三年(1656)才将大王庙决口堵塞,费银80万两。

    在河患频发、屡塞屡决的情况下,清廷对黄河治理的策略有了第一次争论,吏科给事中许作梅、御史杨世学和陈棐,向顺治帝上疏请勘九河故道(“九河”传为禹河的若干条支流),使黄河北流入海。河道总督杨方兴则予以驳斥,据《清史稿》记载:“方兴言,河古今同患,而治河古今异宜,宋以前治河,但令赴海有路,可南亦可北;元、明迄我清,东南漕运,自清口迄董家口二百余里藉河为转输,河可南必不可北,若欲寻禹旧迹,导河北行,无论漕运不通,恐决出之水东西奔荡,不可收拾,势须别筑数千里长堤,较之增卑培薄,难易显然,且河挟沙以行,束之为一,则水急沙流,播之为九,则水缓沙壅,数年后河仍他徙,何以济运?”此次,双方的争论点在于黄河的走向及入海口地点。妄图寻禹河故迹治河的人历来不在少数,相较于许作梅等人的经义治河理论,杨方兴的治河策略更符合当时的情况,其以清初治河的客观情况为依据,驳斥了黄河北流入海的治河策略。顺治帝深以为然。

    杨方兴就任期间,盗贼横行,漕运船只经常被盗贼打劫,他一方面加强漕运运道警戒,推动跨省而治;另一方面,捕治土寇,“十里置一台,三十里置一城,联络汛守,安集流亡”。这种标本兼治的方法实效非常好,使“粮运得以通达”。除此之外,他不仅堵塞了曹县流通口、封丘荆隆口、大王庙等多处黄河决口,还修筑通济闸上下堤岸,淮安东北马逻、江都、高邮诸多堤坝。

绸缪旱潦 疏浚堤渠

    顺治十四年(1657),杨方兴辞去官职,后由吏部右侍郎朱之锡接任河道总督一职。朱之锡,字孟九,浙江义乌人,曾任内弘文院学士及吏部右侍郎。清代官方档案中提到,顺治帝谕嘉吏部右侍郎朱之锡气度端醇,才品勤敏,令其以兵部尚书衔总督河道。

    朱之锡深知治河、保漕、利运的利害。顺治十六年(1659)正月,他上疏道,“我朝数百万京储,仰给东南,凡筹河者,必兼济运”,并提出遏黄保运的10条措施,如:河南岁修夫役应存旧额,以备不时之需;隄闸应择最紧要处修治;濒河各州县应置柳园以预备柳料等。此外,他还提出,黄河与运河毗连数省,各省巡抚作为封疆大吏,应与河道官员共同管理好河务,平时要未雨绸缪,突发状况时采取适宜办法抢救。

    朱之锡担任河道总督期间,他开董口新河、挑高邮运道、修筑堤坝、堵塞黄河多处决口。在治河方法和思路上,朱之锡并没有萧规曹随,而是根据河道实际情况来考虑绸缪之计。做好调查研究后,他不仅就夫役、工程、钱粮、职守等方面存在诸多弊端提出革新方法,还提出了河官任职标准:“因材器使,用人所亟。独治河之事,非澹(淡)泊无以耐风雨之劳,非精细无以察防护之理,非慈断兼行无以尽群夫之力,非勇往直前无以应仓猝(促)之机,故非预选河员不可。”而预选河官的办法,一是通过举荐,二是通过培养,这些建议都被顺治帝采纳。朱之锡为治河“绸缪旱潦则尽瘁昕宵,疏滤堤渠则驰驱南北”,他为人亲和、体恤河工疾苦,无论是河道官员还是普通河工、百姓对其交相称颂。康熙五年(1666),朱之锡因积劳成疾,卒于任上。

《黄河下游河道变迁详图》

    清代初期,用于黄河治理的经费十分有限,治河的方式以修筑堤坝、堵塞决口为主,没有大规模工程,技术上也没有突破,做法基本沿袭明朝,依然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由于顺治朝在黄河治理上并无全盘计划,与其说“治河”,不如说“防河”,成效并不显著。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3月17日 总第3958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张雪 实习编辑 阮伸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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