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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浙东盐场办学助教

作者:白 斌 许伟忠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5-06 星期六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为提高盐工的生产积极性,民国政府开始逐步提高盐工的福利待遇。除了给盐工提供一定的医疗卫生补助外,浙江各盐场先后创办起盐工子弟高级小学及初级小学。盐工子弟学校的入学儿童多为盐工子女,免缴学费;未设盐校地区则酌发助学金,资助盐工子女入学。根据《浙江省盐业志》记载,从1943年至1946年,浙江各盐场共计创办盐工子弟学校40所。其中,黄岩盐场就读盐工子女约占应入学儿童的百分之九十。盐工子弟学校除正常教学外,还普遍办起冬学、夜校、扫盲班、识字班等,以提高盐民的知识水平,普及成人文化教育。

谋求盐工便利 创办子弟学校

    民国时期,在各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地方机关团体附设民众学校,以推进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及失学民众的补习教育。浙江沿海各盐场创办的盐工子弟学校,主要是为了便利盐工子女读书。从性质上,其属于机关团体所办民众学校,是盐工福利的一部分,隶属盐场公署福利会管理。据象山玉泉盐场档案记载,盐工子弟学校的办学依据为1939年9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修正民众学校规程》。1944年8月,两浙盐务管理局台属分局转发国民政府教育部最新制定的《机关团体办理民众学校办法》,以指导地方办学事宜。

《摘抄修正私立学校规程》(部分)

    1946年5月23日,象山县政府抄送国民政府教育部第10693号部令《修正私立学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给两浙区玉泉盐场公署,以便玉泉场公署按照规章办理私立学校事宜。《规程》第2条规定,私立学校的开设、变更及停顿,必须经过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的核准。其中,私立小学及其同等学校(如私立中学以上学校附设的小学及同等学校)以市、县教育行政机关为主管机关。《规程》规定,私立学校不得设置分校,私立学校校长均应专职,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在校名上,私立学校应明确学校种类,不得用省、市、县等地名命名学校,校名要加上“私立”二字,以显示学校性质。私立学校要设立校董会,校董名额不超过15人,并推举其中1人为董事长。校董会的设立需向教育行政机关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名称、目的、事务所在地、校董会章程、资产资金、其他收入的详细项目、校董会成员个人信息等。此外,校董会每年需向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备案的内容包括:学校校务状况、前年度所办重要事项、前年度收支金额及项目、校长教职员学生一览表等。校董会设立后,方可申请设立私立小学暨同等学校。其相关程序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呈报学校相关事项,如学校名称、学校所在地、校地及校舍情形、经费来源及经常开办费用预算表、组织编制、课程制定、教科书及参考书目录、校具及关于运动卫生的各类设备、校长及教职员履历表等;第二部分为呈请立案,以备核查相关事项。如开办经过、各项章程规则、学生一览表、训育实施情况等。根据《规程》第32条规定,私立小学经费必须有确定收入足以维持每年的正常经营。同时,应具备一定规模的校地、校舍及运动场、校具、教具等各类硬件设施。

    基于上述硬件要求,玉泉盐场公署福利会为学校购置了大量硬件设施。其中,包括课桌80张、课椅80把、讲桌4张、方桌2张、长凳8条、黑板4方等。

完善考核体系 保障教学运转

    根据1946年6月22日玉泉场第二盐工子弟初级小学呈送玉泉场公署并抄送象山县政府的金总字第19号文件记载,1945年度第二学期在校学生家长职业主要为盐工,有97人;除此之外,家长职业是伢户、公务人员、警察的分别有6人、3人和2人,其余从事农、商、船、理发、家政行业各1人。

1945年7月12日,玉泉场第二盐工子弟初级小学第二学期学生总成绩表。

    从1946年7月12日玉泉场第二盐工子弟初级小学呈送玉泉场公署并抄送象山县政府的金总字第26号文件可知,当时,玉泉场第二盐工子弟初级小学为四年制,春、秋各开班一次;开设有国语、算术、常识、音乐、图画、劳作、体育7门课程。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门课程均设有严格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如国语、算数、常识3门知识课程采用百分计分法;音乐、图画、劳作、体育4门技能课程采用5分制计分法。此外,还有操行课程,分为甲、乙、丙3个等级。以一年级学生为例,他们的知识课程普遍得分不高,多在50分到60分之间。如春一班的徐阿微,国语为54分,算数为50分,常识为46分,均不及格,其他技能课程均为3分,在5分等级制中处于中游,成绩总平均分为50分,操行乙等,只能留级。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班的陈家梅,其国语为82分,算数为86分,常识为82分,均是班级最高分,其他技能课程中有两个5分,操行乙上,可以升级。从全班成绩来看,最终有半数同学可以升到高年级,其余一半均要留级,这种情况在高年级也屡见不鲜。学生中途辍学的情况并不少见,原因也各式各样。如秋四班的徐光清和秋三班的张道法因协助父亲晒灰(制盐的一道工序)主动辍学,其他诸如家庭变动等原因中途辍学的也有好几人。

    除正常教学外,玉泉场第二盐工子弟初级小学承担着盐工补习夜校工作,“以启发盐工知识,改良制盐技术”。为此,时任校长张星向玉泉场公署提交了一份夜校经费预算表。预算总计52.8万元,其中,教育用品费8万元,用于50名学生的教育用品开支;办公费7.2万元,每月6000元,共计12个月;灯火费14.4万元;预备费1万元;事业费7.2万元。

    而象山县私立玉泉场第一盐工子弟初级小学开设的课程则有团训、音乐、体育、读书、说话、作文、写字、算数、常识等11门,均采用百分制考核。从1946年7月11日象山县私立玉泉场第一盐工子弟初级小学呈送玉泉场公署的总字第8号文件所附文件《象山县私立玉泉场第一盐工子弟初级小学三十四年度第二学期学业成绩》中可以看到,该校同为四年制,低年龄段的学生比较多。相比玉泉场第二盐工子弟初级小学,该校学生总体成绩较高,总评不及格人数较少,大多数学生可以正常升到高年级就读。此外,该校还设有幼稚班,招收学生30多名,开设有团训、读书、写字、常识等6门课程,也采用百分制考核方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4月28日 总第3976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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