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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

作者:杨宝章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12-22 星期五

    多年前,我有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叫张小四,人很随和,大家都叫他“四儿”。我们平时不少交往,因他一个人在城里工作,还来我家吃过饭、喝过酒。

    有一天,他说家中有难,想借钱十万。当时,我刚从部队转业,转业费正好有十多万元,便做通爱人的工作,把钱借给他了。

    我这人好面儿,一直不好意思催要借款。起初,张小四偶尔还电话明示,言称手头紧,借款等等再还。后来便杳无音信,打电话也不接,最后电话也停机了。我不由在心里犯起嘀咕:这家伙怎么了,玩失踪啊?及至单位找寻,才知他因赌博被开除,便立马有了不好的预感。

    没办法,只能去他家,直到第三次才找到他。一见面,直接告知他,自己现在的住房要拆迁,想趁机买套新房,急着用钱,希望他能把借的十万块钱还了。

    一说钱的事,张小四反倒先急眼了,说根本没借过钱,言称我讹他。最尴尬的是,他还大声质问我:

    “你有借条吗?”

    “借条真没有!”

    我原想他会说“现在没钱,以后再还”,想不到是压根就没想还。

    我蒙就蒙在这借条上。当初,想着关系不错,真没立过字据。要知道他会赖账,谁会借钱?

    爱人得知情况后,气得直跺脚,把我数落得一无是处。

    问题是,下一步怎么办?那可是十万块钱,对工薪阶层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

    于是,我们商定起诉他。

    可是,法院不受理,说没证据,空口无凭。去法院好几趟都如此。工作人员“最后通牒”说,“借钱事件”到此为止,没有证据别再胡闹。

    被人说“胡闹”,真是气死了!

    我心里非常郁闷,百思不得其解:好好的人,怎么就变成了无赖,良心何在?诚信又何在?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却束手无策,难道就这样便宜了对方?

    冷静下来后,仔细回忆当初借钱的具体细节、整个过程,只记得当时是拿着现金,到银行把钱打到他的银行卡上的,账号则是他发短信告诉我的,可这些细节能有什么用?况且,谁还记得当时那个银行账号呢?

    因为这事儿,爱人和我闹了好几回别扭,吵过好几次。我们心里都很不是味儿,焦急、憋屈、愤懑,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关键的是,被人愚弄的感觉很糟糕。说到底,还是心疼钱,咱不是“百家姓上少了第二姓——缺钱”嘛!

    老房拆迁的通知已经下达了,限期搬离。爱人怪罪我,有怨气,也不怎么收拾东西。我顺理成章成了拾掇的主力,谁让咱是“借钱事件”的主角呢。

    拾掇书房物件时,在书柜底端的抽屉里发现了过去用过的旧手机,连同充电器装在一个盒子里。略微看了看,心想,早就智能手机了,谁还用这老“古董”呀,就顺手把它归为垃圾了。

    恰在此时,外边传来“收旧手机”的吆喝声。我便把那个手机捡起来,隔窗探头叫人上来。人家一看,嫌太旧,说怕里边的设置都坏了,不想要。很显然,是想便宜点儿收。

    为了证明手机不坏,我赶紧将它连上充电器,插到电源上,开机后立马有反应,便拿给收手机的看。他一看屏幕,马上说:“大哥,你看看,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012年,这也太旧了吧。”

    闻听此言,我忽然想到“借钱事件”正是2012年。心中不由一动,也许……

    立马抢过手机,说不卖了。收旧手机的很不高兴,悻悻而去。

    仔细浏览旧手机后,我不禁心花怒放。你猜怎么着?张小四发给我的那条借款短信,连同他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就在手机里!

    那个瞬间,我拿着旧手机,如获至宝,一阵窃喜!

    但这能作为证据吗?我连忙咨询了律师。

    律师和我一起去查发送这条短信的手机号码,果然被告知该号码早已停机。但这里的关键问题并非停机与否,而是登记这个手机号码的人是谁。

    经律师申请,移动公司同意了我们的查档请求。经过档案室工作人员3个多小时认真仔细地查找,终于找到了当初登记这个号码的原始档案。但档案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却不是张小四的,而是一个叫“苏小雅”的女人。

    “苏小雅”是谁?我一时不知所措,有点失望。

    当把这件事告诉另一个与张小四也很熟悉的朋友时,朋友马上说,“苏小雅”就是张小四的老婆。闻听此言,我赶紧到张小四家去求证,得知他俩两年前就离婚了。离婚后,苏小雅不知去向。

    看来所有努力都白费了,我不禁再一次感到灰心和无助,心想那十万元钱估计是无法挽回了,只能宽慰自己,就当破财免灾吧。

    一段时间后,律师来电询问情况。我已不抱希望,只当是无话闲聊,将苏小雅是张小四前妻的有关情况告诉了律师。

    哪承想,律师说,只要找到苏小雅,这事就还有救!

    幸运的是,没费多大事就找到了苏小雅。而且,苏小雅还书面证明,用那个手机号时,她和张小四还没离婚,因证件丢失,拿她的身份证办的手机号,停机前一直在使用。

    随后,又由律师出面,在银行查到当时给张小四转账的凭证底单,那个银行账号的登记人正是张小四本人,虽然这个账号早已注销。

    我理直气壮地把这些整理好的证据摆在法官面前。法官仔细查看所有证据后,最意外的就是那个旧手机,尔后,微笑着对我说,幸亏没过三年,“借钱事件”可以受理!

    开庭那天,我看到了张小四。他昂着头,带着轻蔑的微笑,悄声说:

    “你有借条吗?”

    我没理他,心里说:别太得意!

    庭审后,张小四沮丧地低着头说:“对不起!钱,马上还,连本带息!”

    张小四以为,没借条就没证据。岂不知,老“档案”更有说服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12月21日 总第4075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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