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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1951年,刘少奇与“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的提出

作者:马 萱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4-03-22 星期五

1951年,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作报告。

    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任务是研究贯彻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整党建党的决定。刘少奇在会上不仅作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的报告和《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的总结,还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不久需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为开展整党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新形势下的全党整风

    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十分重视在执政条件下党组织自身的建设。从党的基本队伍来看,绝大多数党员在革命胜利的形势下,能够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党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但是,党的组织状况及干部思想作风方面也存在和出现了不少问题。

    早在1948年12月14日,刘少奇曾对马列学院第一班的学员讲:“胜利后,一定会有些人腐化、官僚化。如果我们党注意到这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纪律性,就会好一些。”在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党中央对革命胜利后党的自身建设所面临的新问题,也做了清醒预估:“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根据会议精神,刘少奇开始认真研究并在实践中努力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1950年,相继在一些报告和决定中作出批示,如“最重要的是要把这些处理的事件在报纸上公布,在群众中树立党与政府的纪律的威望,而不要把这些隐藏起来。”“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也表明,党在执政初期的自身建设上开始注意到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尽管中共中央对端正党风采取了措施,但还是出现了一些危险倾向。随着党的队伍急速扩大,有一部分人思想作风不纯,甚至混进了少数投机分子。同时,在老党员、老干部中也有一些人骄傲自满,甚至发展到严重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恶劣作风,引起人民的不满。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严格整顿全党的作风,首先就是整顿干部作风。随后,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对全党整风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自1950年下半年开始,全党整风运动分批进行,于年底结束。

以三年时间进行一次整党

    1950年的整风运动时间较短,只是初步解决了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尚未来得及解决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等问题。随着政治形势和财经状况的基本好转,1951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提出以三年时间进行一次整党,要求在中国革命胜利的新形势下,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慎重进行城市及新区的建党工作,以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其中,用一年时间“普遍进行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所有党员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

    为贯彻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整党建党的决定,中共中央计划于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由负责党建工作的刘少奇主持。

    3月25日,他将会议报告初稿送毛泽东审阅,并附信:“组织工作会议,各地代表已到300多人,连北京的人,有500多人。在日内即开始会议的工作,第一天是我的报告。我现已写了一个报告草稿,特送上……报告是长了一些,有些数字在印刷时将删去。”随后,毛泽东在信上批示:“看过,同意。”又批注:“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思想,请你在会议中讲一下,使他们有所准备。”28日,刘少奇在会上作报告,全面分析了党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指出:“最近两年不少的地方接收党员过多,以致有一些不够党员条件的人,觉悟不高甚至思想落后的人,也被接收到党内来了。……因此,对于我们党的组织,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进行一次普遍的整理,是完全必要的。”此外,报告还提出了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发展新党员和改进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党的组织机构等问题,要求对所有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教育。随之,他根据党章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

1951年,刘少奇提出的“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中央档案馆藏

    4月9日,在会议闭幕式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作《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的总结,论述了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问题,提出在中国革命胜利的新形势下,普通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的觉悟程度已经提高了,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员的条件必须更加提高,必须提到尽可能适当的高度,才能担负起比过去更伟大、更艰苦的革命任务和经济文化建设任务。

    最终,会议通过《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其中,《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将“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作为整党中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出这“是每个共产党员所应该和必须具有的条件”。向全党说明了在革命取得胜利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

    自1951年下半年起,整党工作开始分期分批进行:第一阶段是对广大党员普遍进行关于党纲党章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第二阶段是进行党员登记;第三阶段是党组织对党员作审查鉴定,然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组织处理。随即,各级组织的一项主要工作是对党员进行关于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八项条件的教育,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途的教育。

以“八项条件”为标尺

    中国共产党员的标准,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要求,是与时俱进的。如192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提出:“(1)政治观念没有错误的(包括阶级觉悟);(2)忠实;(3)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4)没有发洋财的观念;(5)不吃鸦片、不赌博。以上五个条件完备的人,才能够介绍他进党。”1939年5月,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第一,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第二,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第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第四,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第五,群众模范。第六,学习。“只有具备以上的六个条件,才不愧称为一个良好的共产党员,才不致玷污了这伟大而光荣的党员的称号”。

    1951年,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这八项条件的要点是:(一)必须了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部分”;(二)“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党员必须具有为这些目的坚持奋斗的决心;(三)“必须是一辈子都要坚持革命斗争”;(四)“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去进行”斗争和工作;(五)“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公共的利益,即党的利益,摆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六)“必须勇敢坚决,不能在严重的艰苦的环境中退缩,不能向敌人投降,不能叛变共产党与共产主义”;(七)“必须为人民群众服务,使党与人民群众建立很好的关系”;(八)“必须努力地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的思想,使自己的觉悟更加提高”。它们既是考察全体共产党员的条件,也是发展新党员所必须坚持的标准。

    短短八条,却经过了他的反复修改和增补。如将第一条中的“一切党员必须具有明确的工人阶级的观点”改为“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在以后更需要工人阶级领导。工人阶级将来要发展,要成为人口中的大多数,农民在使用机器耕种之后也变成工人。最后全体人民是工人。(我们党历来依靠无产与半无产。)一切党员必须承认此点”;在第二条“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制度的要点另外说明”后,增补“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就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要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在农业中组织集体农场,这时,只能依靠工人及贫雇农,不能依靠一般农民,只是团结农民”;在第五条最后,增补“乡村中互助组、互助会、合作社,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方式之一,是半社会主义。不怕牺牲自己一点,努力为合作社工作,就是社会主义。公营工厂生产竞赛,更是社会主义”;在第六条“不能向敌人投降”后,增补“不能叛变共产党与共产主义”等。

    此次整党工作从1951年下半年开始至1954年春基本结束。在这一过程中,虽然有人被开除出党或劝告退党,但是各地也在积极而谨慎地发展新党员,使党的队伍进一步壮大,组织成分和党员素质有了明显改善,思想和作风建设得到加强,更加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了党的威信。

    正如习近平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说:“新中国成立后,他提出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要求‘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提出发展党员‘宁可数量少一些,但要保证质量’,强调‘我们党是一个战斗的组织,如果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就不可能进行任何一个胜利的战斗’,提醒警惕执政掌权后干部的变质腐化问题等,为我们党在执政条件下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了积极探索。”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3月22日 总第4113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阮伸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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