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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建设档案强国的纲领性指导文献

——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体会

作者:杨冬权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4-05-08 星期四

    8.《意见》就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提出了新要求

    《意见》的第五部分,是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共有4条。

    第二十条是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从以下8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一是“指定专人分管档案工作”,二是“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是“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四是“列入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五是“定期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六是“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七是“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八是“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

    第二十一条是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科研和教育工作的支持”。

    第二十二条是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下基层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为档案部门配备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帮助档案干部“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等。

    第二十三条是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对档案部门如何加强档案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过学习,我感到《意见》有两个突出的特点值得注意。

    一是对各级领导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所以含金量很高。《意见》不但在开头部分就明确提出“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而且在各个部分中分别具体地对各级领导提出要求,其中: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要求的共有6处(分别见第二、三、六、十、十四、二十一条);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提出要求的共有5处(分别见第六、十三、十六、二十、二十二条);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出要求的有1处(见第四条),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有1处(见第九条)。这是历来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文件中对各级领导提出要求最多、最全、最具体的一个文件,为各级领导如何重视、支持档案工作指出了明确的路径和办法。各级档案部门要把这些要求摘录出来,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或本单位领导汇报,并根据这些明确要求争取领导的应有支持,促进档案工作的更大进步。

    二是对档案部门当前的各种有效和可行做法加以总结和肯定,并且提出了一些档案部门在目前还没有实行但在今后应该和可以实行的新的意见,新意很多,亮点纷呈。例如:上面提到的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地位、作用的新概括,对档案工作体制、档案资源管理架构的新提法,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重视支持工作的新要求,对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的新措施,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新特点、新经验、新创造,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充满改革精神和时代感、新鲜感。因此《意见》不但对当前的档案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性,而且对今后的档案工作具有超前的指引性,为我国的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作出了新的开拓、新的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引领我国档案工作改革、全面指导我国档案工作实践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我国档案工作在新形势下实现新提高、更快实现档案强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积极贯彻、全面落实这个文件,把思想、认识、话语、行动都统一到这个文件上来,全力以赴,持续努力,把条条要求变成种种实况,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情景,使档案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4年5月8日 总第2605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段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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