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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出台《实施意见》

明确新时代全区档案工作的目标要求

作者:董 震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1-05 星期五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海淀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在全市率先启用档案新馆为契机,结合海淀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区域定位,明确了新时代全区档案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提出了具有海淀特色的具体措施,是全区档案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引领全区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完善档案工作机制体制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协同工作机制,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为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好的档案托管服务,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助推区域经济建设良性发展。

    在建立健全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全区各单位要加强对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中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验收工作;全区各单位要着力做好电子文档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求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依托档案数字资源专题数据库,进行大数据分析,为服务区域建设、满足社会需求建言献策;凡是档案库房不能满足档案安全保管保密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加快新建、改扩建和调整档案用房的步伐。

    在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由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社区、村组成的档案工作培训网络体系,科学编制档案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全区档案教育培养师资库;加强与设有档案专业的高等院校的合作,大力培养档案专业人才等。

    《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区档案局迅速组织对其进行传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以全新的视野谋划布局好2018年全区档案工作,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行电子档案,形成海淀特色”的指示精神,努力实现新时代海淀档案工作的新跨越。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月4日 总第3164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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