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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档案局调研组赴普洱市调研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作者:普洱市档案局 任文斌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8-01-25 星期四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巩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成效,不断推进基层各档案馆及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发展,近日,云南省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凤平带领省调研组到普洱市调研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调研组先到宁洱县宁洱镇公安派出所、宁洱县公安局档案室对档案管理规范化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然后对宁洱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落实《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办法》情况进行了实地复查。

    在意见复查反馈会上,黄凤平对调研中各单位在档案资源建设、业务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针对调研和复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5点要求:

    一是着力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重要一项职责,从国家到省,都对档案规范化管理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标准,通过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认定和复查,可以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也可以在认定和复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而促进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发展。

    二是着力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为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及有效开发利用,更好更快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级各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且时间满十年的档案必须接收进馆,进行集中管理。要加大对专业档案,以及体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反映社会和民生档案的收集力度,以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要加大对所有有价值及重要的人和事方面资料的收集力度,这样才能完整、全面、系统地反映历史,反映时代的进步。

    三是着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云南省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完成数字档案馆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这个目标逐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加工,提高档案数字化水平。云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明确提出档案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战略在档案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档案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档案信息化标准建设数字档案馆,实现全省数字档案资源共享。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克服困难,因地制宜地推进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同时,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要建成各类专题库,方便人们查阅利用。

    四是着力推进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积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将本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档案资料在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展厅(室)展示,激发社会民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工作的激情。各级机关也要利用公共空间把反映本单位发展历程的档案资料展现出来。要大力开发利用档案,实现档案利用最大化,发挥档案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的作用。

    五是着力提升档案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档案工作者要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工作职责,站稳政治立场,分清大是大非,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以党性意识、政治觉悟、组织观念严格要求自己,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挺在前面,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做好本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组织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升档案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尤其对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常抓不懈。

   (编辑:罗京)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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