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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主动服务国有林场改革

作者:苏晓霞 杨位楠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2-12 星期一

    本报讯 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省档案局根据档案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的要求,主动参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发挥档案部门在改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作为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档案局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省档案局局长黄凤平多次召集会议,就配合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由副局长张文芝分管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一处负责国有林场改革相关事宜,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接洽、承办等具体工作。

    在参与改革方案审查方面,省档案局安排专人分5批次对各州(市)县上报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进行审查,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建议,并按时向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审查意见。此外,安排专人参与督查昭通等6个州(市)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在制度设计方面,省档案局与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省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林业部门的沟通配合,把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作为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内容,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机构、人员和收集管理责任,指导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分层次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档案验收工作,确保档案工作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同步进行;省档案局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就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和林场经营管理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提出建议,所提意见均被采纳。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继续加强与省林业厅、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实时跟进林场改革档案管理工作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各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和林场经营管理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为林场改革档案齐全完整收集和规范有序管理做好指导和服务。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2月12日 总第318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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