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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印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无

来源:湖南日报

2018-02-22 星期四

    近日,湖南省档案局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将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申请书、入户调查表等11项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实行动态管理。《办法》的印发,为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规定,县级、乡(镇)精准扶贫档案分为综合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4类,各行政村应为贫困户建立“一户一档”。精准扶贫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大类。其中贫困户申请书、审批表、入户调查表、结对帮扶及走访台账、贫困户脱贫计划及落实情况表、脱贫验收表等资料将永久保存;贫困人口分类统计表、脱贫计划表、结对帮扶方案等资料保存期限为30年;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过程性文件材料保存期限为10年。

    《办法》还规定, 各级扶贫部门、乡(镇)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的档案库房,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各级脱贫评估组在对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脱贫验收时,应同时对精准扶贫档案进行验收;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造成精准扶贫档案失真、损毁、泄密、丢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摘编:王亚楠)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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