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今年首部政府规章已经出炉。据市法制局消息,《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归档和保管责任等,并明确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须经专项验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相继出台实施,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原《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不适应中山市现在及未来城乡规划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重点规定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相关部门职责、档案归档和保管责任、档案管理机构接收和管理档案范围等。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程序和档案报送程序。凡在中山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水利建设、公路建设、水运建设工程除外)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摘编:王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