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档案馆开始接收“十三五”期间首批机关档案进馆。
接收机关档案进馆,是崂山区档案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这一规定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崂山区将分三批接收各机关单位2002-2010年档案进馆,首批进馆单位有20个,通过过去半年的准备,首批机关进馆单位的档案已经符合进馆标准,目前已经接收安监局、610办公室、海洋与渔业局、人大、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的档案进馆,其他单位的档案也将于近期陆续接收进馆。本次接收文书、照片、实物、音像、专业档案纸质和电子档案进馆,同时接收目录、全宗指南、移交清册等辅助资料。机关档案是国家重要的档案资源,也是档案馆馆藏量增加最重要的来源,为做好进馆工作,崂山区档案局业务科和管理科高度配合,积极协作,业务科负责进馆档案业务的指导与前端控制,管理科负责接收档案的清点和检索工具、移交清册的检查,确保进馆档案和辅助材料的完整、准确和规范。
(编辑:段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