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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积极贯彻落实《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崇左市档案局 吴文添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8-05-16 星期三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档案局为扎实做好村级档案工作,确保《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全面顺利实施,与市民政局、市农业局联合转发了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制定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按照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音像、实物等类别,根据相应的管理规范,进行收集归档管理保存。《办法》的贯彻执行,是崇左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和提高村级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的新举措。通过扎实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使村级档案更好地在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崇左市档案局将联合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对各县(市、区)、乡镇和各单位贯彻落实《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开展督查。

    (编辑:王建英)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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