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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下发《通知》规范档案移交工作

作者:敖贵生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8-05-21 星期一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期,江西省高安市档案新馆投入使用,市辖区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大量室存档案准备移交进馆保存,高安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档案集中移交工作。为了规范接收,由市档案局草拟《关于认真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报高安市委办、市政府办批准,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联合行文下发至全市各级单位和部门。

    《通知》要求,移交进馆的文书档案组卷应符合立卷规则和归档文件整理规范;专业(专门)档案需符合国家档案标准和相应专业主管机关共同制定的标准。档案装具要使用国家技术标准监制的无酸纸档案盒。移交时需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首次移交档案进馆的立档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全宗介绍(含组织沿革)、分类方案等,随档案一并移交。

    《通知》规定,各单位必须定期向市档案馆规范移交档案,并确保移交档案的质量;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报市档案局备案。档案移交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接收不规范的档案进馆,不得无故拒交应移交的档案。

    《通知》指出,对在档案移交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彰;对档案移交迟滞,影响接收进度和质量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完成移交任务。

    文件最后还附有《江西省档案馆档案接收质量规定》和《高安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编辑:刘琛)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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