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档案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市县(区)各扶贫责任单位要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纳入精准扶贫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扶贫部门具体负责、档案部门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体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整理业务指导检查,制定精准扶贫各阶段档案材料收集详细的目录清单,确保精准扶贫档案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索引准确、查阅方便。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要在精准脱贫工作验收前1个月内完成,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行政村可“实行村档乡管村用”,在精准脱贫工作验收后,由扶贫办将完整的整套精准扶贫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市县(区)档案馆应做好接收和服务工作,为查阅档案提供便利条件。
(编辑:王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