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日,甘肃省静宁县档案局馆组织召开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移交进馆业务联系会议,县档案局馆、县经营管理站、2个承担确权业务的承包公司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按照《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形成两套承包地确权档案,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验收结束后60日内向县档案馆移交完整、规范的一套(包括纸质、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等)承包地确权档案。
县档案局馆就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的整理要求、移交进馆前的清点核查、移交手续的办理等具体事项与参会人员进行协商,并组织参会人员现场查看了确权档案整理情况,针对档案整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意见,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和县经营管理站进一步整改后按程序移交,切实保证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符合县档案馆接收进馆档案标准和《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
(编辑:王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