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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印发《模版》

着力解决县级档案馆底数不清管理粗放问题

作者:孙志敏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6-22 星期五

    本报讯 日前,青岛市档案局编制印发了《青岛市区市综合档案馆工作制度和台账模板》(以下简称《模板》),为县级档案馆业务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为促进全市档案事业均衡发展,市档案局从抓基层、抓基础入手,对全市10个县级档案馆逐一进行调研,发现各档案馆在档案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等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部分档案馆还存在档案工作制度制定不齐全、修订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为此,市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中有关基础业务建设的具体要求,参照全宗卷内容构成分类,在市档案馆及各县级档案馆现有制度及台账的基础上,结合县级档案工作实际,整理汇编了《模板》。

    《模板》分为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及信息化等模块,共涉及制度(办法)50余项,表格台账40余份。《模板》详细列明了每一项业务职能模块应制定的制度、针对制度应配套的办法或要求、制度执行过程中应形成的台账或表格、最终应形成的总结或报告等。以档案收集模块为例,这一模块应包含移交接收制度、接收办法、接收标准、接收计划(长期、中期、短期)等制度办法,以及应接收单位档案门类一览表、移交清册、电子档案进馆检验登记表等台账表格。各模块结构清晰,一目了然,最大程度地方便了县级档案馆参考利用。

    《模板》现已印发至各县级综合档案馆,为各区(市)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解决县级综合档案馆档案底数不清、管理粗放等问题提供整套解决方案和工作指引,为全市即将开展的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全市将按照“设定基本标准、逐步缩小差距”的思路,要求各县级档案馆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和规范工作记录台账,充实完善馆藏档案全宗卷等。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和完善县级档案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各区(市)档案业务建设水平,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6月21日 总第3235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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