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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明确机构改革中干部人事档案移交要求

作者:特约通讯员 粟盛民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6-29 星期五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粟盛民) 日前,南宁市委组织部提出要求,切实规范机构改革中干部人事档案和材料移交、接收工作。

    市委组织部提出,在干部人事档案移交前,要对近期特别是机构改革期间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收集、鉴别、整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要联系材料形成部门进行整改;对需移交的干部人事档案,要逐卷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并逐卷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情况登记表》,编制移交清单,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的单位要将电子档案一并移交;严格规范接收工作,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有关台账、文件资料,逐卷逐份逐册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要求,对接收的档案(含电子档案)和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档案移交单位反馈,督促其尽快整改。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6月28日 总第3238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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