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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公布慈善组织“信用档案”公开募捐要备案

作者:姚一鸣

来源:新安晚报

2018-08-01 星期三

    安徽省拟将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星期定为“安徽慈善周”,同时拟设立“安徽慈善奖”,每三年表彰奖励一次。现在起至8月7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今后,该省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每年都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慈善组织进行信用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在安徽省,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慈善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在公开开展募捐活动5日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同时建立公开募捐信息档案,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如果个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的,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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