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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 谋划民政档案工作新发展

作者:黄金泽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8-03 星期五

    本报讯 不久前,福建省泉州市档案局联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档案局和民政部门将民政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各项民政工作的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促进全市民政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本级本单位民政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将民政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档案局应主动对接民政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民政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支持其开展专项培训,帮助其规范档案业务;市档案局应联合市民政局适时开展民政系统档案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造成档案失真、泄密、损毁或丢失等情况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规定,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科学整合各门类档案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向第三方购买服务或提前将档案移交进档案馆;加大涉民档案资源的开发力度,将民生档案数字化工作列入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加快传统载体民生档案数字化步伐,逐步建立民生档案全文数据库与多媒体档案数据库。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8月2日 总第3253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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