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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四个结合”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

作者:戴娟 薛金鹏 黄玮

来源:西安区县新闻网

2018-08-07 星期二

    近日,陕西省华阴市纪委开展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工作,印发《华阴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印制《华阴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以“四个结合”为举措,高效、规范、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相结合。领导干部填报个人廉政登记表,以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经济信息为静态上报,将建档后职务、岗位调整及有关经济信息作为动态上报。通过前期个人申报信息收集与后期持续申报、审核、收集的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根据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档案,推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长效化运转。

    二是个人申报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登记表》明确个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的《登记表》由本单位审核,交市纪委管理。其他在职非科级领导干部及各单位中层干部填写的《登记表》由本单位纪委(纪检组)审核、管理。市纪委将联系人行、公安、法院、不动产登记局等相关部门,对个人申报信息认真进行核查比对,对故意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的相关人员严肃进行追责,促使领导干部申报信息与核查信息相统一。

    三是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领导干部廉政信息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要遵循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辅相成的办法,根据申报、审核的纸质档案录入领导干部个人电子档案,并要求建档对象按照有变化5日内报告的原则上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形成干部个人廉政信息档案“双套制”管理模式,更便捷地完成干部信息检索、摘录、更新,确保廉政档案在管理中实现“纸质”与“电子”相统一。

    四是个人道德与违纪违法相结合。《登记表》将干部个人道德纳入其中,结合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一并录入廉政档案。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表彰奖励中,该市纪委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政治审查重要依据,为华阴市委在用人导向上提供可靠参考,防止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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