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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口粮田”到“大包干”的塞上“小岗村”

我经历的一段中滩公社改革历史

作者:菅光耀 贝瑞花 陈贵明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8-28 星期二

菅光耀(左一)讲述中滩改革艰难历程 陈贵明 摄

    今年5月,笔者如约来到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原局长菅光耀的家里,他向我们讲述了40年前亲身参与的那场艰难而壮阔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历程。76岁的菅老精神矍铄,思维清晰,谈起当年的农村改革,他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后不久,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中滩公社率先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此,开启了内蒙古农村改革大潮。我当时担任中滩公社党委副书记、公社革命委员会主任,亲历了这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改革。40年过去了,抚今追昔,感慨良多。

    中滩公社位于土默川平原之上,南临黄河,属黄河灌区,曾是历史上繁华的水旱码头,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商业基础。当时的中滩公社下辖14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共有人口1.7万人、耕地5.3万亩。黄河在呼和浩特的主要支流大黑河流经中滩公社,灌溉便利,土地肥沃,有着发展农业生产得天独厚的条件。可是,在当时极左路线的干扰下,实行“一大二公”政策,再加上各种政治运动的不停折腾,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滩公社虽然具备发展农业的先天条件,但百姓的生活却十分困难,粮食单产只有100多斤,人均收入只有三四块钱。记得有一个村的一户六口之家,有3个壮劳力,整日在生产队里干活,3年下来不仅没得到报酬,反而还欠下生产队3000多元。当时的3000元可不是一个小数。也就是说,一个壮劳力每天干活,连自己也养活不了。中滩公社成了“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三靠”公社。承包的前一年即1978年,全公社就吃掉国家返销粮122万公斤。当时国家返销粮主要是粗粮玉米,农民一日三餐吃的也是玉米。“早饭黄甚甚(玉米面糊糊)、中午铜铃铃(玉米面窝头,形状如钟铃)、晚上碗底照清清(清汤稀饭)。”这个顺口溜是当时中滩百姓生活的真实写照。

    农民生活很艰难,吃不饱肚子,想在房前屋后种点瓜菜,这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不管长多大,都要连根拔掉,还要教育农民:“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我的父亲曾因此毫不客气地对我说:“你们这些干部尽是在害人!”

    其实,我当时是在县委宣传部工作,本不是公社干部,只是县里派我在中滩公社下乡,在我已经完成下乡任务即将回县里上班时,这场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大潮汹涌而来,我参与其中。因为参与,改变了我此后的工作经历,也改变了我的个人命运。

    我出生在农村,工作后仍然没有离开农村,因此非常熟悉农村,也非常了解农民,深知他们生活的艰辛。

    1977年到1978年,我在中滩公社下乡,当时农民地里产的粮食根本不够吃,他们大都春天挖野菜,秋天吃草籽。当时公社书记是马从发,他在中滩公社已经工作了5年,有4年在吃返销粮,是托克托县有名的后进公社。马书记压力很大,我下乡期间和马书记交流比较多。1978年初冬,马书记从大寨参观回来后不久,一天晚饭后,我俩沿着黄河畔边走边聊,从对参观大寨的观感,聊到如何改变中滩公社面貌,让老百姓能吃饱肚子,摘掉吃返销粮的帽子等话题。我们俩越聊越有兴趣,探讨了很多办法。马书记年长我9岁,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都很丰富,我很尊重马书记,和他聊天我很受启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让人们从左的思想束缚中解脱了出来,中滩公社开始积极寻找解决农民温饱的路子。我们反复研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一天夜里,我和马书记在宿舍畅谈通宵,我俩一致认为,中央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的调子已经定了,但农村怎么改革,全国各地都在探索,没有政策依据,更没有先行实践的参照。我们必须打破固有的思维,不管采取什么办法,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地里多打粮食,让社员吃饱肚子,这就是能够让群众信服的硬道理。

    马书记确实想干一番事业,改变农民吃不饱的生活现状,改变中滩公社的落后现实,怎么干、干对干错,当时无法预料、判断,或许就是冒一次被撤职甚至坐牢的风险。

    马书记需要一名年轻帮手,我那时三十六七岁,年轻力壮,思想也比较解放,没那么多顾虑和束缚,马书记想把我留下来和他一起干,就极力向县里推荐想将我留在中滩公社任职。春节前,县委书记贾根宝找我谈话,说我熟悉中滩公社的情况,县委也有让我留在公社任职的意思,征询我个人的意见。既然组织上有意让我留在公社工作,我肯定服从组织安排。春节一过,履行完组织程序,我便以中滩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的职务开始工作了。

    “穷则思变”,往往最贫穷的地方求变的愿望最强烈,探索实践的勇气也最坚决。

    1979年初,中滩公社在马从发书记的领导下,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中滩公社首先召开党委会议统一思想,解除大家顾虑。同时,研究制定“两田”分离制的具体方案(就是把“口粮田”和商品粮田分离经营)。大家都很慎重,既要考虑政策的边界,又要顾及其他各个方面,经过几次讨论,方案制定出来了,主要内容有8条:一是根据生产队最低口粮标准和多年来的平均单产,划给社员相应数量的土地作为“口粮田”,其余为商品粮田,仍由生产队统一经营。“口粮田”属集体所有,不准变卖、调换。二是实行“口粮田”包干,“口粮田”的收成归社员所有,不再向实行“两田”分离制的生产队返销粮食。三是不准打乱原有适用于机耕的大块土地,不准破坏各种农田水利设施。四是生产队统一调配劳力,按规定完成集体投入工时任务,商品粮田与“口粮田”在劳动力方面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商品粮田用工,以确保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五是生产工具由生产队统一管理、调配,在集体优先使用的前提下,供社员轮流使用。六是剩余劳动力不准外流,由生产队统一组织从事集体工副业生产,生产所得纳入集体分配。七是集体为社员“口粮田”进行机耕、电灌等作业,由社员缴纳成本费。八是凡丧失劳动力不能自己经营“口粮田”的社员,由集体供给每年不低于160公斤的基本口粮,丰年则可适当提高标准。

    极左路线禁锢时间长了,人们的思想解放需要一个渐进过程,不仅干部是这样,农民也是这样。“两田”分离制方案推行工作并不顺利,阻力首先来自一批思想保守的干部,有的人认为实行生产责任制是“倒退”行为,与以往政策不符,没等实行就作出了“收”的架势;有的人认为这是马从发、菅光耀两人掀起的“单干风”,组织上应对他们严肃处理,压制他们的“单干”思想;有的人怕政策把握不准,怀疑“放”过了头,怕犯错误挨批挨斗;有的人则干脆表示反对,说这不是走回头路搞复辟吗,社会主义的“一大二公”怎么体现?社员群众虽然普遍从心里拥护并盼望实行生产责任制,但也心存疑虑,大家纷纷议论说:“这办法不赖,就怕违反政策实行不下去,大家白忙活。”河口大队的一个生产小队队长就提出说:“我们队的社员都不要地。”

    眼看到了4月,春播在即,为了把“两田”分离制工作顺利推行下去,公社党委果断作出决定,把那些反对“两田”分离的大队干部撤换下来。全公社先后有近三分之一的干部被撤换。与此同时,公社主要领导带领干部分片负责,一个村一个村地做大队干部和群众的工作,苦口婆心地给社员们讲政策,告诉大家“口粮田”种什么都由自己做主,打多少粮食都归自己。有几家怕政策变,硬要把分到手里的地往回退。公社干部就一村一户地做工作,给每一家老小讲政策、做保证,多数人还是接受了劝导。

    推行过程中出现过不少问题,社员们除了怕政策有变、白折腾不愿要地外,有的光要好地,还有的认为分地不公,与村干部闹矛盾,有的村干部家的猪、鸡被毒死,玻璃被打碎。一次,我和马书记刚到下滩大队,就看到一个社员因为不愿意要地,与大队党支部书记陶振业争执起来。陶振业是个有思路的年轻支部书记,也是“两田”分离政策的坚决执行者。那人一边骂着一边火冒三丈地脱下鞋打向陶振业。陶振业向我们诉苦道:“两位书记,你们也看到了,我这个大队干部吃苦受累不说,还得受这个气!”我们一边批评那个社员,一边安慰、鼓励陶振业:“这是一场革命,你要顶住压力,勇敢地干下去!”

    公社干部走村串户,对不愿要地的社员挨家挨户做工作,分地工作还算顺利,公社还向分地的社员们作出承诺:只要大家辛苦劳动了,即使遇到灾年粮食绝收,公社也要供给社员口粮,绝不会让社员们因分地而挨饿。公社还对不要地的社员分别研究解决办法,如:无力种地的孤寡老弱不分地,队里保证每人每年给200公斤口粮;不会种地的社员找亲戚朋友代种;极个别坚决不种地的,不能让地荒着,由大队干部去包种。

    当时,对外称“两田”分离,实际上不少大队把土地几乎都分到了社员手中。

    实行“两田”分离制极大地调动了社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激发了农民祖祖辈辈血脉中对土地的依恋与热爱。过去大集体时那种“上工等敲钟,敲钟等集中,集中等分工,出工一窝蜂,干活大家哄”的现象消失了,社员们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他们天一亮就到地里干活,中午在田头吃点干粮后就接着干,直到太阳落山天黑后才回家,每天在地里干10多个小时的活儿。就连年纪大的老头老太太们也到地里,帮着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不少人家还在田头地埂点瓜种豆,一点土地都不浪费。

    公社设有农业技术推广站,过去,站里的技术员主动到各个大队上门服务,无人咨询也无人搭理,谁家都不愿意接待吃饭。现在,技术员都成了社员眼中的“香饽饽”,各个大队都盼着技术员来,有时遇到难题,社员们还主动到公社去请技术员到地里现场指导,家家户户都在争着请技术员到自家吃饭。

    “两田”分离制使中滩公社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中迈出了具有特殊意义的一步。

    改革的每一步都是在人们怀疑的目光与质疑声中前进的。“两田”分离制从酝酿、出台到实施,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

    7月初,麦子泛黄,社员们辛勤劳动即将迎来大丰收,脸上挂满了喜悦之情,但他们内心的忧虑一直如影随形。一天,我和马书记到呼和浩特市开会,当晚,河口大队的干部们急急忙忙赶到市里找到我俩,一见面就说:“总算找到你们了!社员们都说你们犯了错误被抓起来了!河口村已经炸了锅,好多社员在抢着收割还没熟的麦子!”

    原来,我和马书记到呼和浩特市开会的消息,被人误传包产到户错了,我俩被抓了,分的地要被收回,麦子也要交公。一传十,十传百,本来就整日担心政策会变的社员们,听到传言后立即慌了。

    眼看着到手的麦子要归公了,社员们急了,一些人干脆拿起镰刀开始收割还没熟透的麦子。“管它熟没熟,抢到手里就是自己的!”几家的鲁莽行为影响了其他社员,人们纷纷效仿,拿起镰刀跑进地里抢收麦子。

    我和马书记听后,连夜赶回河口大队,许多社员还在月光下忙着割麦子。看着绿油油的麦子被割倒,大家心痛不已。我和马书记站在地里,用报纸卷成喇叭筒大声地喊道:“社员们,大家不要怕,麦子是你们的,熟了什么时候想收割由你们做主,现在割倒影响收成!我俩没有被抓走,政策也不会变。你们这样做是糟蹋粮食!”社员们看到站在他们身边公社干部,都停下了镰刀,听了我俩的解释,明白了这是一场误会。看着割倒的一大片麦子,大家心痛不已,一位老太太瘫坐在地上,怀里抱着麦子,伤心地哭着说:“做梦都怕政策变,辛苦了大半年的庄稼反让自己糟蹋了,啥时候才能让我们悬着的心落地呀?!”

    春种秋收,1979年中滩公社试行“两田”分离制当年就见到了成效,公社不仅解决了全部社员口粮、牲畜饲料、来年籽种和自家的粮食包干任务(也就是农民所说的农业税或公粮)外,还向国家上交余粮(农民也叫爱国粮)8万公斤,排名由全县倒数第一直线上升到前列,彻底甩掉了“三靠”公社的帽子。

    秋收结束,粮食满仓,“两田”分离制让社员们尝到了甜头,干部增强了信心。公社召开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实践,经过分析,大家认为“两田”分离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商品粮田的产量低于口粮田;家庭劳动力有强有弱,人口有多有少,经济收入明显出现差别;分地太零散,不便经营;社员们还是有忧虑,怕政策有变,分到的土地再归了公等。会议在总结“两田”分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1980年改革力度更大的“包干到户、一定5年不变的18条规定”,将土地一起包给农户,通俗的说法就叫“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个规定明确了社员的责权利,明确了哪些该统、哪些该分,彻底解除了社员的后顾之忧。

    1980年4月,托克托县委七届二次会议对中滩公社实行的生产责任制给予肯定,并且在全县推广。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主要领导对中滩改革也予以大力支持。1981年1月,自治区召开全区农区半农半牧区经营管理工作大会,自治区党委让我在座谈会上介绍中滩公社从“口粮田”到包产到户的做法。会议规定发言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我说,40分钟时间根本不够,大会特殊批准我的发言没有时间限制,我一口气讲了近3个小时,占了半天会议时间,主要介绍了中滩公社实行包干到户、一定5年不变后出现的18个具体问题和解决办法。会议代表们都听得很认真,当时自治区领导李文、石光华、巴图巴根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1980年,中滩公社在大旱之年仍获得了好收成。社员们赶着马车、驴车或用自行车驮着粮到粮站交公粮,交粮的群众在粮站前排成了长长的队伍。社员除口粮、集体储备和包干任务外,当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5万公斤,比上年增加了3倍多。同时,全公社还添置了7台大型生产设备,社员购买了200多头耕畜,偿还了国家53万元贷款,增加了公共积累5万余元。

    中滩公社的改革就像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只干不说,当时我们定下“三不”原则,即不邀请记者、不接待参观、不对外宣传。1980年,《人民日报》记者顾雷来到内蒙古采访,自治区领导推荐他到中滩采访。呼和浩特市农委给公社打电话通知了这件事,我们没法拒绝,就设计了两套汇报方案,由我来汇报。开始我按第一套方案汇报,介绍了我们参观大寨公社后,回来如何学大寨按大寨的经验做,还没等说完,顾雷就打断说:“大寨经验你们是学不来的!”显然他是不愿意听这些冠冕堂皇的话。于是,我就按第二套方案汇报,如实地介绍了我们两年来的试行做法,顾雷对这些很感兴趣,听得很认真,到中午12点也不让结束,不停地问这问那,直到下午1点多钟才结束。顾雷在内蒙古采访结束后,和新华社驻内蒙古记者站的记者田聪明合写了篇文章,12月1日以《从“口粮田”到“大包干”》为题进行了报道。这是中滩公社的改革首次对外宣传,接着自治区各盟市、旗县的代表络绎不绝地来中滩参观,从甘肃、宁夏、山东等全国各地也来了不少参观的人。

    1981年,包产到户在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推广,第二年在东部地区也开始实施,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在内蒙古全面实行。

    还有一点也值得一提。在推行“两田”分离制改革方案的同时,公社党委就定下了干部廉洁纪律规定。托克托县的葡萄很出名,葡萄沟的葡萄最好,在葡萄成熟季节,我们规定公社干部任何人不准到葡萄沟去;还有瓜果蔬菜成熟季节,不准公社任何干部到村里要这要那。当时公社从主要领导到普通干部,大家都很自觉,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没有发生半点违规违纪问题。我们的干部在群众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这也是我们强力推行改革能够取得成功的纪律保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8月27日 总第3264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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