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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出台意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作者:特约通讯员 欧阳峰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9-11 星期二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欧阳峰) 今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其中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农村档案在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贵州省档案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新时代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主动配合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建立村级档案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安全保管设施设备、有一定经费支撑的档案工作机制,在全省组织开展“千村档案示范行动”;要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客观真实记录全省扶贫开发历程和丰硕成果,对拟退出的贫困县,要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和乡镇“一户一档”规范整理,对已退出的贫困县,要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综合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并按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要扎实做好土地确权档案工作,以县为单位、以土地确权部门为主责、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督促抓好土地确权档案的完整收集和规范整理,土地确权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将被视为项目实施部门工作没有全面完成;要扎实做好传统村落建档工作,建立城乡建设部门主抓、档案部门监督指导、乡村党政组织为实施主体的传统村落档案工作机制,确保传统村落档案工作与传统村落建设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要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记录和反映好乡村变化历程,重点抓好“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6项行动计划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构建多元化档案资源体系。

    《意见》规定,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领导,将村级档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与农业农村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要主动与扶贫、民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档案工作有效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要为农村档案的开发利用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快农村档案的开发利用,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要开展档案安全与保密检查,严防档案损毁和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数据的绝对安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每年对县(市、区)农村档案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确保档案工作扎实推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9月10日 总第3270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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