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了2018-2019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扫描服务定点供应商。近日,南宁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18-2019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的通知》,就预算单位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扫描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南宁市就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扫描服务的适用服务范围、限额标准和有效期限、服务定点供应商和报价表、服务办理程序、服务加工要求、服务合同验收及数据交付、售后服务要求、服务价款支付、违约处理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档案整理服务范围,包括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非涉密纸质载体档案整理服务,包含协助接收材料、鉴定分类、装订、编页码、组卷、编制档号、著录、上架等;档案扫描范围范围,包括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非涉密纸质载体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包含归档整理、档案前整理、档案目录输入、档案数据挂接和扫描成果数据存储备份等。
市财政局同时提供了档案整理服务和数字化扫描服务定点采购协议、合同(格式),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采购行为。
据了解,南宁市于2017年度实施市本级预算单位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定点采购管理,极大方便了市本级预算单位档案数字化扫描,推动了数字化扫描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市直机关单位的赞誉。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档案整理服务定点采购管理。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档案整理及档案扫描服务纳入本次定点服务管理范围。10万元以下档案整理及档案扫描服务项目,可参照本次档案整理及档案扫描服务采购管理要求执行。定点供应商按照投标报价载明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档案整理及档案扫描服务。定点供应商以《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作为采购人实际采购该档案整理及档案扫描服务时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谈判,以获取更低的价格或更优质的服务。
据悉,南宁市此次确定的档案整理服务中标供应商共7家,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中标供应商共8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