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刘永亮)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乡村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以期进一步夯实乡村档案工作基础,促进乡村档案工作稳步推进。
《实施意见》从档案工作机构、制度、安全保密体系、投入机制、干部队伍建设、考核机制、业务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执法检查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市档案局以市级督导、县(区)级指导、乡镇领导、村级主导为原则,建立了覆盖全市的乡村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结合全市实际编制了乡村档案工作实用手册,对会计、建设项目、人口与计生等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方便各乡镇、各村档案员操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0月4日 总第3280期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