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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办、省政府办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档案资源建设的意见》提出

2022年建成现代化档案资源体系

作者:王伟俊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10-09 星期二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档案资源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新时代新要求,从省委、省政府的角度,提出了全省档案资源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确定了新标杆,绘制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意见》明确,到2022年建成覆盖全面、标准统一、内容丰富、结构优化、安全高效的现代化档案资源体系,并重点提出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意见》强调,要重点推进“三个地”(即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的档案资源建设。组织开展习近平同志在浙江主政期间有关档案资源的全面调查,建立目录数据库。开展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口述历史建档,构建全面系统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档案资源总库。建立红色档案资源目录数据库,实施红色档案资源抢救保护和开发工程,打造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清廉文化阵地。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档案资源建设主体责任,涉及“三个地”的档案资源要按规定及时移交至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确保各门类和载体档案及相应电子文件应收尽收、完整安全。健全完善法治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档案工作“双随机”检查和年检制度,依法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档案归档移交责任清单制度。

    在加快推进档案资源建设数字化转型方面,《意见》要求把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纳入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法规标准体系和系统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安全、自主、可控的档案核心资源库和基于政务云的档案资源共享库。全面推进电子化归档,全面建成省、市、县3级统一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数字档案资源的统一管理。推进档案数字化成果全文识别,2022年年底前,全省各级各类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馆藏重点档案数据化,省、市、县(市、区)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完成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的专业档案数据化。

    《意见》提出,要统筹推进档案资源共建共享。加大档案资源社会共建力度,建立健全档案资源价值鉴定机制、民间档案文献收藏研究扶持机制,支持建立民间档案馆,促进档案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实施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推进档案查阅跨馆服务向跨省服务拓展。健全部门之间档案资源共享合作机制,推动综合档案馆与专业档案馆、行业部门档案室实现档案资源共享。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档案资源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相关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档案资源建设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加大档案资源建设的财政保障力度,档案资源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保障;将档案资源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建立档案价值鉴定专家库;切实履行档案资源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绝对安全。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省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全力确保重点档案资源安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0月8日 总第3281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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