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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改革开放40年的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作者:王红敏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10-31 星期三

    改革开放40年以来,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回首改革开放40年的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

1978年—1987年:恢复工作 清理整顿

    改革开放初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面临着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档案人员少、档案缺失严重,档案库房和设备不足等严重问题。1980年国家经委、国家档案局等联合发布《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1年国家档案局要求做好下马工程档案工作。1982年国家档案局转发了国家建委《关于颁发“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1985年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召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工作座谈会,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尽快扭转状况。1986年国家经委、国家档案局发出《关于做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档案资料工作的通知》。通过一系列的恢复整顿工作,基本上扭转了基层档案工作的“四无”状况(无机构、无人员、无制度、无库房)。

1988年—2005年:建章立制 初步发展

    开展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业务规范深入研究,1988年国家档案局联合国家计委发出《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发布行业标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管理规范》。1993年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加强境外投资、承包工程、设计咨询、科技合作和劳务合作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1997年国家档案局发出《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1997年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2001年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建设部召开全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座谈会,共同推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围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加强业务指导。1988年国家档案局、核工业部联合检查大亚湾核电站档案工作,提出档案管理应列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1992年国家档案局提出做好三峡工程论证、审查档案资料工作。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国家档案局参与三峡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2001年,国家档案局向铁道部发出《关于做好青藏铁路建设档案工作的函》。2003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与国家档案局发布《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会同国家档案局先后对长江堤防、宁夏扶贫扬黄工程和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进行了检查,并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长江堤防工程档案工作的意见》。

    国家档案局组织了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宝中铁路、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印钞厂、一汽—大众15万辆捷达轿车项目、攀钢二期工程、京九铁路工程、杭甬高速公路、兰西拉光缆干线工程、二滩水电站等项目档案验收。

2006年—2011年:规范管理 全面发展

    为规范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2006年国家档案局与国家发改委发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2007年与国防科工委印发《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办法》,2008年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中心,国家档案局2008年发出《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召开了煤矿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座谈会,制定《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2009年召开全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座谈会、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推进会,2011年召开西部大开发建设档案工作推进会。

    2008年国家档案局开展对各省区域内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巡回检查,至2011年,完成对云南、天津、江西、福建、江苏、辽宁、重庆、甘肃、安徽省区域内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巡回检查。

    为加强国家重点工程档案业务指导,2007年国家档案局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发出《南水北调东中线第一期工程档案管理规定》、2010年发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对长江三峡工程的枢纽、输变电、移民工程进行指导检查,并协调解决移民档案管理经费问题。2007年和2010年分别组织枢纽工程二期、三期工程档案验收。2007年印发《长江三峡输变电工程档案验收工作大纲》。2010年与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移民档案进馆项目实施方案》。

    国家档案局组织了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长江三峡输变电工程、田湾核电站、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包头神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制燃烯烃等项目档案验收,参加金审、金盾等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及竣工验收,参加新型综合科学考察船、大天区面积多目标光纤光谱天文望远镜等国家大科学工程档案及竣工验收。

2012年—2018年:示范引路 强化监管

    为宣传典型,推进工作,2012年开展创建全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示范工程,第一批共91个建设项目被确定为“全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示范工程”。为加强业务标准的制定,2012年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防科工局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办法》。2016年至2018年国家档案局围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2016年发布《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指南》《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指导发布《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2017年组织修订行业标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2018年发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2017年组织在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2018年开展建设项目档案专题片征集工作。

    2012年至2017年,国家档案局对全国各区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推动重点工程档案工作。2014年,长江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民档案专项验收组及专家组成立并印发验收大纲。2015年,国家档案局组织对三峡移民涉及的29个县有关验收责任主体进行终验;2014组织制定了《长江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枢纽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大纲》;2015年组织长江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枢纽工程档案验收。

    国家档案局组织了京沪高速铁路项目、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内蒙古察哈素煤矿及选煤厂一期工程、四川雅砻江锦屏一级、二级水电站项目、新建长沙至昆明段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等项目档案验收,参加金税、金农等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及竣工验收,参加稳态强磁场实验装置项目、中国散裂中子源等国家大科学工程档案及竣工验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0月29日 总第3290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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