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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昌 妥善处置涉改单位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作者:特约通讯员 罗 斌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12-11 星期二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罗 斌) 近日,南昌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妥善处置涉改单位档案的归属与流向,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通知》明确了机构改革中各地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及档案处置的时间节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各涉改单位要成立档案处置领导小组,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在本级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15日内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并在“三定方案”确定后3个月内,完成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修订及报审工作,同期完成档案的交接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档案处置方案审查、档案交接工作督导等职责。

    《通知》对涉改单位档案归属与流向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要求各涉改单位在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为档案处置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严格按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方面的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有效组织开展涉改档案的规范化收集、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工作。《通知》强调了档案处置过程中的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未完成档案处置和移交工作的涉改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调离原工作岗位,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事件发生;对造成档案流失和失泄密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对此次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保证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的有序推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2月10日 总第3308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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