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精神,以及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任务储备库要求,山东省青岛市组织申报了2019年6项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任务。2019年完成30万条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编报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依据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国家重点档案专题开发任务选题方向,实施5项国家重点档案开发任务,包括编辑出版《抗日战争档案汇编(三)》、拍摄微电影《风起五月》、编辑出版《图说老青岛•第一次日占篇》、制作馆藏涉俄档案专题目录、馆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青岛商贸档案数据资源库建设。按照国家档案局统一部署,专项资金报告及各项任务申报书已上报国家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