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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推进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

作者:新干县档案馆 杨桂兰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9-02-18 星期一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在继江西省新干县印发《关于在全县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后,近日,该县两办向各涉及机构改革单位印发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各涉改单位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进一步作了明确要求。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各涉改单位要将档案处置工作纳入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总体部署,做到档案处置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步推进,要成立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档案处置的各项工作,档案处置不到位,相关档案处置机构和人员不能散。

    二是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对于不再保留、纳入重新组建机构、撤销建制的部门或不再单设、加挂牌子的机构,自变动之日起档案全宗终止,变动之前的档案经规范整理后,整体移交县档案馆。如:县委农村工作部、县人防办等6个单位要将档案清理、整理规范后,将保管期限永久、长期或30年保管的各类档案、重要资料以及目录于3月底前整体移交县档案馆。对于以本部门职责为主体组建新机构的,本部门档案原则上整体移交新组建机构代管,实行封口管理,不得分散,达到规定年限后移交县档案馆。如县农业局、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等8个单位要将档案收集整理规范归档,于3月底前整体移交新组建机构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达到规定年限后移交县档案馆。对于保留机构或部门名称的、优化职责或部分职责发生变化的,沿用原档案全宗。部分职责划入其他机构的,划入前履行该职责形成的档案仍属原档案全宗,不得分散。如:县民政局、县水利局等单位要将原职责形成的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原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不得带入新机构。另对于更名、调整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及新组建机构,对其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亦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县档案局(县档案馆)于2月份组织人员对各涉改单位开展监督指导检查,对未按时做好档案处置工作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机构改革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对涉改单位档案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段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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