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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卫健局印发《计划》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作者:吴锡刚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8-20 星期二

    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部署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项目工作,并要求为老年人、儿童、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肺结核患者等人群建立健康档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计划》提出,2019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保持在80%以上,并稳步提高使用率。项目实施单位要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方式,以及在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服务时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全部使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版本,规范记录、填写相关表单。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按照标准规范上传至区域人口健康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规范上报;结合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及时更新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并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中,对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缘由做好记录。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参照现有规定中病历的保存年限、方式等相关要求保存。档案信息要确保真实性,杜绝档案造假等现象出现。

    《计划》要求,2019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应达到67%以上。项目实施单位要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对各类检查报告单要粘贴、留存、归档,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个体化健康指导。体检结果反馈及健康指导由临床医生、公卫医生及村卫生室医生共同完成,切实提高群众健康服务满意度。

    《计划》指出,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卡、建证率要达到100%,30日内建档及时性应保持在95%以上;要在辖区内开展疑似患者筛查工作,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将建档和(或)随访信息录入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要为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及随访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并按规范要求填写健康管理服务相关记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8月19日 总第3414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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