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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开展机构改革档案处置专项检查

作者:张钰婷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10-15 星期二

    本报讯 为确保全市各涉改单位将档案处置要求落实到位,近日,深圳市档案局开展了档案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改单位规范做好档案处置工作,并将这项工作列为2019年全市档案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

    此次检查结合各涉改单位改革类型,重点对档案分类方案(档案处置方案)制定、档案归属与流向、档案清点与交接、档案保管和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在各涉改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档案局按照“双随机”要求抽查了6家涉改单位并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发现,各涉改单位在档案分类方案和档案工作制度制定、档案用房设置、档案整理交接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为确保各涉改单位档案齐全完整安全,防止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市档案局要求各涉改单位自检查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坚决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包括: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切实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规划;档案代管单位要做好撤销单位全宗介绍和组织沿革的编制工作;新设立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档案工作机构和人员,按要求设置档案用房;档案库房应独立设置、专库专用,配备必要的、符合档案库房实际情况的设施设备;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集中、统一管理全部档案,切实承担起档案管理主体责任;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类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按时完成文件材料的整理;对于积压未整理的档案,应立即着手消除历史欠账,杜绝因档案积压而产生的安全风险隐患;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醒,加强档案安全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档案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持续跟进督查,并在第四季度继续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于整改落实不力、档案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单位,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市档案局要求各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区属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的应重点监管并推动整改落实。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0月14日  总第3436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段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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