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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作者:刘薇薇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12-06 星期五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档案局根据《辽宁省档案系统三年工作计划》,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辽宁省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完成了对6家市级综合档案馆的评价工作。

    此次业务评价工作着力在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呈现出诸多特点。省档案局对此次评价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对专家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处相关人员对评价标准进行了解读,印制了“辽宁省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手册”“辽宁省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分表”、承诺书、工作纪律要求等材料,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田富祥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确保了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培训会后,省档案局组织专家先后对葫芦岛市档案馆、营口市档案馆、锦州市档案馆、鞍山市档案馆、本溪市档案馆、铁岭市档案馆开展业务建设评价,专家组成员中既有档案馆馆长、副馆长,也有具体从事档案保管、信息化的工作人员;既有资深专家,也有青年人才。此次业务评价内容共包括5个大方面67个小项161个得分点,专家们严格执行评价标准,从建筑与设备、工作保障、基础业务、信息化、开发利用服务等方面入手,对6家档案馆业务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肯定工作亮点,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未来发展意见和建议。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市档案馆就认真开展迎评工作,针对各自档案馆业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弥补制度漏洞,健全管理机制,自觉将迎评工作与加强基础业务工作统一起来,将制定任务实施的时间表与制定档案馆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结合起来,各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成果初步显现。

    市级综合档案馆评价是机构改革后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各档案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扎实做好档案保管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对新的制度建设和人员设置的一次实际检验。2020年上半年,省档案局将按照计划继续对省内其余6家市级综合档案馆开展业务建设评价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2月5日 总第3458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王思思(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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