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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

全面完成保管期限表重新编制工作

作者:陈 昕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12-06 星期五

    本报讯 鉴于机构改革后不少单位的名称、职能等发生了变化,部分单位还存在撤、并、立的情况,为了及时、完整、安全地收集和保管各门类档案,今年8月起,重庆市璧山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重新编制工作。截至目前,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本次编制工作具有3个特点。一是编制单位全覆盖,不仅针对涉改单位,还包括全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区属国有企业,共计100余家。二是涉及各门类档案,各单位除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编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外,还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等,结合职能职责,全面准确编制本单位涉及的各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三是严格审查程序,先由各单位根据区档案局提供的编制程序、参考规范和式样编制初稿,审查人员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与其沟通确认该单位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并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返回各单位完善,反复多次,形成定稿,然后要求各单位以正式文件报送审查,最后经区档案局批复编制单位执行。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2月5日 总第3458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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