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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 出台《意见》规范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

作者:卢艳弟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3-10 星期二

    本报讯 为解决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近期,湖北省襄阳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规范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提出要求。

    《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纳入精准扶贫整体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不断增强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整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做到分类科学、组件合理、文件排列有序、编号准确,确保档案整理规范有序。

    《意见》指出,档案收集要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不遗漏、不流失。档案材料要做到字迹工整、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档案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档案中已有的涂改部分,要经档案复核小组核对后加盖村委会印章;对于铅笔书写的各类文件材料和表格,复印后也要加盖村委会印章,原铅笔书写件作为附件与之一并归档。

    《意见》要求,村级档案工作要做到“五有”,即有档案库房、有档案柜、有档案、有制度、有人管。档案库房应具备“八防”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实体安全。要严格执行精准扶贫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和审查制度,严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本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督促本地区各单位切实抓好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各级扶贫办要加强对本地区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督办、检查、考核、验收。各级档案部门要采取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试点观摩等方式,加强对村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各驻村扶贫工作队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改善档案工作软硬件环境,做好村级扶贫档案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3月9日 总第3496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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