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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档案馆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作者:粟盛民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20-03-11 星期三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切实做好疫情紧急应对准备,近日,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印发了本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明确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应急措施、善后处置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在疫情报告、处置方面做出了应对措施。

    在疫情报告方面,干部职工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向馆办公室和主要领导报告,馆主要领导根据新冠肺炎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示馆办公室指派专人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在疫情处置方面,针对各种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应急措施:一是对疑似新冠肺炎的病人,在诊断前,安排在馆指定临时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并由馆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隔离工作或送市定点医院诊治;二是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定点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三是对与确诊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排查,并实行14天的医学观察;四是对引起新冠肺炎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待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后处理;五是对被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馆办公室督促物业公司人员做好消毒处理;六是新冠肺炎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事不得前往探望;七是取消馆各类会议的集体活动和暂停对外提供利用服务,加强对馆区出入口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采取馆区隔离等措施;八是为避免疫情传播,防止人员集中造成交叉感染,馆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弹性上班,利用现代化办公,做到防疫与工作两不误。

    《应急预案》还明确规定,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雪 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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