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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档案局 为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作者:特约通讯员 胡荣华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3-13 星期五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胡荣华)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档案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战时机制,迅速行动,积极履职,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档案领域配套措施,为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档案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市档案局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市、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防控工作相关单位要主动扛起管档治档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防控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标准化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做好本单位、本部门防控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以标准化引领疫情防控档案管理规范化。《通知》强调,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防控档案工作的指导,确保档案齐全完整、整理规范、安全保管。《通知》明确,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造成档案散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随同《通知》一并印发的还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属流向等作出明确规定。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2月24日 总第3490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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