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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音像档案资料征集抢救工作

作者:特约通讯员 杨 静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4-07 星期二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多年来,模范践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项事业繁荣发展。长期以来形成了大量记录自治区发展历史的照片和音像档案资料,这些照片和音像档案资料多散存在电视台、电台、报社以及区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还有少量保存在个人手中。各类资料有的开放进程缓慢,无法有效利用;有的保管条件不善,褪变和破损严重;有的已经损毁,损失无法弥补。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党委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加强音像档案资料抢救性保管保护。为落实好自治区党委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档案局、广播电视局成立了声像档案收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姜伯彦担任组长,自治区档案局局长张琛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档案局收集整理部。

    目前,自治区档案局已与内蒙古电视台密切沟通协作,汇总各方意见,形成《声像档案(含照片档案)征集实施方案》。声像档案收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3家单位联合发文,面向全区发出开展音像档案资料征集抢救工作的通知。此次音像档案资料征集范围包括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以来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音像档案资料;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蒙古的重大公务活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以及知名学者参加的重要活动的音像档案资料;在内蒙古召开的国家重要会议的音像档案资料;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政界人士和境外知名人士、友好团体在内蒙古考察、访问活动的音像档案资料;反映内蒙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发展历程和建设成果等的音像档案资料;反映内蒙古历史变迁、地形地貌、人文环境、特产资源、民俗民风、民族宗教、特色文化、百姓生活和人口迁徙等情况的音像档案资料;内蒙古重大历史政治事件、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等的音像档案资料;反映内蒙古各历史时期工业、农业、商业、手工业等各行业特色和发展情况的音像档案资料;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的音像档案资料9个方面的内容。征集方式包括移交、捐赠、寄存、协商购置4种。

    音像档案资料征集抢救工作已被列入自治区档案局2020年重点工作之一,分为启动推进、征集接收、档案审核和数字化4个阶段逐步实施,计划在年底前完成。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4月6日 总第3508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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